這是錯誤的!
一、這些姑姑們說我【
PS. 明園香開店,我妹在那裡打工,我妹問我【呂小妹】很漂亮吼!有心動沒有。我這樣回答【只可遠觀不可褻玩焉】意思是【看看就好,我自認沒勇氣追那種女孩子。】
二、呂小妹被送來是三岸賭局發生之前的事情,兩樁事情的初期沒有任何牽連,他被送去香港遭人欺凌,相信【朱圓、朱二伯家、武家】知道更多真相。
三、【呂小妹】是 鴻海 呂廠長 的親戚?這就太扯、太離譜!這個呂小妹是打哪來,剩下的線索只有【朱圓、李奇勳】去桃園,送她來的那輛車都沒有人多看到一眼!
四、據可信消息,日本後裔在中華民國台灣境內,每隔數年就去偷抱別人的小孩,再轉交【日本後裔家庭撫養】,長大後婚配給日本後裔,甚至以留學、工作的名義送去日本從此失蹤,只能解釋為日本人為改善矮小血統的問題,拐騙擄獲漢人血統幼童、幼女......的劣跡,再次暴露世人眼前。
中華民國自建立戶口普查制度後,確實有效的阻絕日本後裔強行勒贖幼童的行為,但有許多遭擄走的兒童,長達數十年至今,仍是下落不明。
關於失蹤人口新聞報導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522000341-260114
五、到底?這些親戚的關係,怎樣建立起來?怎樣演變成這麼複雜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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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背了很多冤屈,你們來問,我知道哪一樁就說哪一樁,只是我背了這麼多冤屈,有些如【朱學恆】那類人的私帳,往我身上掛......我哪會清楚;但如【 FII 】那種被扭曲的事情,根本不能影響啥!說了也毫無價值,反正郭台銘就是個演員。
以前犯下駭客案件,名義被掛到誰去?反正那時候沒有明文法令,我犯罪情節被媒體操作成誰?那全是媒體的手段,至於資訊犯罪情節下,檢察官沒有技術能力判斷也是事實,在明文法系國家裡,沒有合乎法令的判罪依據,我當然是無罪啊!
有法令之後,我安份守己很多,連 AzoFreeware 來惹我,我都沒有用駭客反擊,只是讓圄論慢慢傳遞,把他的漏洞實務操作,送給一些特殊團體自由運用。
我真的不是壞人,我沒有做過主動欺負人的事,在這樣的家庭成長,我一直都是受害者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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