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
VB.Script
具有極為相似?具有極為類似?
具有極為引述?
VB.Script 對作業系統安全,則風險太高了。
Java.Script 對作業系統腳本,則風險更奇妙了。
他們同樣是「工具語言」在用於加強「多媒體文件 = HTM」的展示。
問題是「JavaScript」即所有瀏覽器,均能通用,甚至能在「其他環境」架設出「Java Load 來完成服務」!
而「ASP.NET、Microsoft .NET Framework」則不這樣方便!
他的解析服務?經常是「微軟主力 = 非主流」,僅限於「Internet Explorer」才能完整,提供服務!
若在「非 Internet Explorer」的環境下,就必須呼叫「微軟瀏覽器的核心」............
這是「微軟」別出心裁?將大家騙上「.NET Framework」的使用環境?
刻意營造一個「獨家佔有」網路服務觀念?限制在「微軟 .NET」的背景下?
事實上?微軟已經被「控告很久~~~了」
當初「網景瀏覽器」
http://zh.wikipedia.org/wiki/網景
在 1997 年釋出「Netscape 4.0 源碼」時,微軟釋出「Internet Explorer 3.0.1源碼」?!?!
「Netscape」是一套免費的圖形瀏覽器,這迫使「微軟」必須善意?去免費提供「瀏覽器軟體」。
在那時候?「網際網路瀏覽器」必須花費購買!而一套 Internet Explorer 3.0.1 就要市價 22 ~ 27 美元。
更早?在「Windows 2.0~3.1」並未有上網功能,一切週邊服務,必須另外購買!
當時?依「Windows 95」作業系統不搭附 Internet Explorer 的服務,這必須另外付費購買!
(病毒大戰的起源)
爾後?在「Windows 95 + PLUS套件」也發生「問題」,致使大家並不能「良好使用」。
繼續?在「Windows 98」開放免費 Internet Explorer 的服務功能;卻從這時候開始?大家要暈得更久吧!
(大家要暈到 98 次之多,才能體會 Windows 有心要抓盜版使用者。)
而事實上,在一開始時?網頁幾乎是「大企業、中小企業」代表窗口的一種表現。
這使得不少「年收益」高達百萬的商業鉅子,都競相加入「網址文化」的爭奪戰!
於是「西元 2000 年」爆發了「.net\國際 .net」壟斷事件!因為當年註冊「網址」一年要花費「2000 ~ 7500 元」甚至僅僅只是一個「子域名」,不是獨立「域名」!
光是這一點?就造成很多「反彈」,當時的「UINX、Linux」才剛~~起步!
卻有成熟的「域名伺服功能」,這使得不少「工程師」向「Linux」努力的學習;仍就不可避免?遭到「微軟」的排擠!(那年頭?大家只知道「微軟視窗、Win 95 ~ 9X」,根本不知道 Linux 是那一根蔥?)
微軟服務器下?「安全責任」非常分散,由各種設備分別去負擔「路由、伺服、功能、DB庫、主機」(事實上「超級電腦、叢集電腦、區域電腦」也是如此!)
而現在?當下..........
「微軟策略」到底是什麼?
一個「商業微軟產品」又有多廣大的敵人?
不如說「微軟」最大的敵人?就是「GNU、GPL」
「微軟」自己並不進行「GNU、GPL」的行為,因為微軟是「商業買賣的平台」。
想加入微軟?必須經過「花錢考試」這一次次進階考試?就會花費「10 ~ 60幾萬元」
在台灣地區?光是這些「微軟考試」,必須「付費」的背景下?有不少人離開「資訊業界」。
(PS.那年頭,曾有一名「工程師」對我說?我是不用吃~不用喝~不用養家活口?賺錢都拿去「微軟考試」也一樣不夠微軟一口吞!實際上?很多工程師賺的錢,真的不多!一個個都苦哈哈!)
遂有人開始做起「SOHO\個人接案」的背景!也有轉戰「業務」這樣一個「能說訕口」的職業。
我們的問題是?微軟到底是誰的敵人?很多服務?其實不需要費用!
曾有人說「商業市場」上,只去買賣「貴重事物」「生活需求」「杜撰謊言」就能夠一本萬利!
未曾何時?有太多不能解釋..........的背景,更「缺乏能理解」的去「揭露事實」!
於是?大家在一個「分岐點」上,繼續引發糾紛!
就如?現在的「微軟」仍是商業鉅子;
對微軟失望的人是「被他所欺騙過的人群」
「被他所消費過的人群」去投向很多不同的機會?
有些人,並未因此忘記「微軟」造成的錯誤!甚至是更加注意?
畢竟「如同微軟從前」那樣出現的事物,才剛開始蓬勃?
微軟的平台上,有著更多的花俏的不同?
但那些都只能夠吸引「新使用者」,對於熟知「微軟」這樣一個主流文化?
是否將看大家,會走向哪一個「分岐路線」,去證明什麼?
這不一定是一場角力?
甚至可能是「一場更盲目的活動」
新推出的一系列智慧型手機,採用「Android系統」下「HTC 宏達電」每生產一台「Android」智慧手機\平板電腦;就必須付費給「硬體產權」的微軟「約 5 ~ 15 美元的權利金,相當於每一台手機將付費 100 ~ 500 元新台幣;這就比「安裝 Windows Moblie」更加便宜了嗎?」
而「Android」的版權問題,至今仍是「共享免費」嗎?
這點未必見得?
或許有一天,連手機的電子零件,也都開始「組件化」而產生「自己組裝工作」的背景時?
「手機\平板」使用 Android 才真正具有「免費共享」的指標?
還好..........Android 版權,一直都不是太嚴謹,所以連「商業買賣\免付費」!
還好..........Android 版權,一直都不是太嚴謹,所以連「商業買賣\免付費」!
那為何?
「 Android 手機」賣得比「Windows Mobile」還要貴?
這也都是商業行為!那到底?大家所購買的商業行為,是否都被「限制」去解釋「價格太高」,價錢高得離譜?
而不能夠喊「降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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