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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此人全無好感,這個人心機深厚,三緘其口,他最大的客戶?
據說
【陳水扁】競選總統時,還幫他推銷保險,在北部選區高喊【送保險金養老】,就是他的團隊在運作?怎樣分贓變成民事合議,有人願意切手指,有人願意做假手術。這種保險詐騙事件?針對假手術做【檢舉、刑事、金融詐財】有相對的困難!
一、手術證明文件?
二、殘肢事實文件?
三、醫療執行文件?
四、理賠申請事實?
五、全民健保覆核?
在諸多案件中,這類保險詐財事件?大都為【自費醫療、自費手術】,不選擇【健保給付】去操作,卻極難查證。
一、手術事實?涉及醫療道德?需醫學調查。
二、醫療訴訟,涉及保險詐財?需醫學調查。
三、理賠疏漏!病症檢查、手術計畫、理賠事實,涉及意外手術?賠償條件更顯異常。
多年前,曾經談及過【保險詐財、保險賠償】的弊案?
依據中華民國是【明文法系】的條件下,有實際合乎賠償原則時,應進行理賠程序。
合法賠償的並沒有義理問題,排除非法爭議後,國泰保險該怎樣倒閉,那是國泰保險的事情。
案子看似合法賠償?國泰保險就該賠償到底..........就顯得是詐財!
涉及【幸福人壽、幸福水泥】兩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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