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姨丈問我?有【無線電對講機】就好,何必要用【無線電話、汽車電話】。
當時,我怎樣回答?
一、租借頻道受國防部管理。
二、單一頻道功率受到限制;美國禁售15公里以上無線電發報機給台灣,固定無線電車檯則登記戶籍地址、公司地址。
三、我點手指算出【頻道數量】,無線電頻道每一頻道 .00 小數點二位,約產生 5000 個對講無線電波,因相近頻道會互相雜訊干擾,實際能用頻道?尚且沒有規範。
當時?我說的事情,劉姨丈想破腦袋,大概都不能理解?我為何會說口。
一、行動電話,進行數位化發展,有效提升聲音加密。
二、電信頻道經過電信交換機管理,數據不使第三方直接竊聽。
三、發送文字信息,確保口誤語調誤差。
四、經電信局管理電信頻道後,整體語音信息品質獲得提升。
這裡面有什麼【錢】可以賺呢?這延伸到往後,我推定出【中華電信釋股案】的基礎,又有多少人知道,這只是一個十歲的孩子,所設想的政治手腕。
壓榨我,不會讓你們活得更好,因為我心中養出對你們深深怨恨,滿腔仇恨與怨念。
現在來講? 庭院深深、幾度夕陽紅 的真正解釋,應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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