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2日 星期二

民法講解 楊過和小龍女的關係

有些人可能已經看過這【篇】

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128000010KK05121



依據「中華民國 民法」

按民法第一千零七十二條:「收養他人之子女為子女時,其收養者為養父或養母,被收養者為養子或養女。」,養子女因收養而與養父母之親屬發生親屬關係,惟養子女與養父母畢竟無血統牽連,係屬法律擬制,其禁婚範圍,無須如自然之血親嚴格,

故民法民法第九百八十三條規定:「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

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特明文將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排除在外,然因養子與養父母之親生女兒,雖輩份相等,但其親等屬於二親等旁系血親,依上揭規定係屬禁婚親之範圍,故養子與養父母之親生女兒不得結婚。

不過收養關係若經終止,則該養子與養父母即無親子關係存在,養子與養父母之親生女兒亦非旁系血親,此際即可結婚。


我這算神回覆?
上次?
有人問「小龍女」侵犯「楊過」的問題?
我只回答到「楊過」沒有獲得「兒童保護法」的照顧,致使遭到凌遲!



下面?我們來探究一下,這次整個過程........的要素......

開庭.....帶相關涉嫌人上庭.........



假設如此,情節?(有一個孫婆婆,成為全案主因關鍵人。)

傳喚涉案人姓名、相關涉案概況

A、楊過,在「全真教 - 附設育幼院」遭到虐待!
B、孫婆婆,在「古墓派企業」做「採購打雜」見楊過被欺負,故收養此子。
C、小龍女,「古墓派企業」的老闆
D、合法登記養父母「郭靖、黃蓉」
E、郭靖委託「全真教 - 附設育幼院」進行教養。
F、全真教謊報楊過失蹤,其實是被孫婆婆誘拐離去?


一、領養未登記?

ANS:當初是「孫婆婆」收養楊過;他從全真教,將楊過收養過來;這件事情?全真教對內謊報楊過失蹤,向「(原)養父郭靖」提報為「失蹤兒童名單」。

★全真教道士說?當時孫婆婆打退他們後,就攜楊過離去。
★全真教道士說?向郭靖報告,楊過失蹤!
☆全真教 附設育幼院 罰款 100 萬台幣,取消育幼院執照。
★孫婆婆,涉嫌誘拐兒童,全真教默認孫婆婆收養,故此,不做誘拐兒童論述;但是否為善意收養?是否曾有其他少年被孫婆婆誘拐?未可知!全真教,每年少年失蹤人口,有一定的人數,而相關失蹤少年的遺體,大多都無法尋回。


二、登記在誰名下?

ANS:領養登記在「古墓派 2號住戶 - 孫婆婆」名下;撫養人是孫婆婆,

★法官審理過程中?不禁遐想?「孫婆婆」該給小龍女,找一個丫鬟(女),為什麼?找了一個禁臠(男寵);難道小龍女,有狎玩美少年的喜好?
★小龍女為修練「玉女真經(邪功)」,涉嫌性侵犯少年楊過?
☆孫婆婆已故亡,無法追究刑責,看在其善待楊過的「衣食具足」情節,不予就責。
★孫婆婆誘拐全真教的少年,楊過是第幾個?其他被誘拐的,都命喪何處?
★古墓派地下墓穴,究竟還有幾具屍體?「古墓特搜隊」尚未調查完古墓內的相關屍體,「小龍女」涉及「連續殺人罪責」。


三、小龍女、孫婆婆的關係?

ANS:小龍女是古墓主人,孫婆婆是僱傭,職責平日打雜、採辦日常用品、協助小龍女練功。

★孫婆婆,為協助小龍女修練「玉女真經」,將「楊過」帶回古墓?全案關鍵主因。
☆在古墓中,連續殺人事件?究竟是「先人遺骸」,還是「小龍女」殺人練功?


四、孫婆婆故亡之後?

ANS:楊過繼承孫婆婆的「家業」,變成「古墓派的童工」主子是小龍女。

★孫婆婆過世前,將自己「日常業務」交付給楊過,要楊過好好照顧小龍女,可見得孫婆婆,早就預見自己時日無多?所以收養楊過,來繼承自己工作業務。
☆小龍女因為不便私自外出,留楊過活命,替其打雜!


五、小龍女養大楊過?

ANS:楊過說「我當童工,自食其力,古墓打工族」

★孫婆婆逝世後,楊過肩負「孫婆婆」生前的工作業務!


六、「楊過&小龍女」的感情歷史?

ANS:小龍女「追殺尹志平、棄守古墓派」
ANS:楊過「追討加班費、古墓退休金」小龍女還錢來!

★算不算好戲?我不清楚!




★全案轉變過程

1、全真教育幼院,發生虐童事件! >>
2、古墓派孫婆婆,是否為善意,才收養「楊過」以不得知。 >>
3、古墓派涉嫌「童工超時案」及「性侵幼童案」兩案並舉,被告小龍女 >>
4、古墓派,資金掏空案(小龍女不告而別) >>
5、楊過為追討「打工費、皮肉錢」在江湖上尋找小龍女下落 >>



比我上次描述得,有趣很多!
上次「發問」,只是寫到「楊過」沒有獲得「兒童保護法」的照顧!

多得於?這次發問的方式,有別於上次!

使得發展出全案關係,具備「勞資關係、監護人、養父母、性侵犯、誘拐青少年、古墓藏屍」都成為案情延展關鍵。

2015-01-28 22:17:02 補充:
答案:解除領養,就可以結婚。

2015-01-28 22:17:32 補充:
答案:解除養母子關係,就可以結婚。

2015-01-29 00:01:09 補充:
依據法律形式的解釋,而非是「口頭稱謂的描述」

一、收養人孫婆婆(依據認定原則「收留or誘拐」楊過的主嫌是「孫婆婆」)

二、孫婆婆死後,監護人是「小龍女(古墓派企業 - 掌門人兼老闆)」

三、「楊過、孫婆婆、小龍女」三人之間,都沒有血緣關係。

2015-01-29 00:04:19 補充:
實際收養楊過的人,是「孫婆婆」,不是小龍女!

所以!我把孫婆婆,列為收養人,也就是養母的身份;當時小龍女「孤家寡人 冰清玉潔」的形象?變作「養母」也就不合適。

2015-01-29 00:15:12 補充:
孫婆婆先收留楊過,這是肯定的劇情了。
所以?養母這個欄位,設定成「孫婆婆」。


金庸茶館
http://jinyong.ylib.com.tw/works/v1.0/works/talk/t0188-2.htm

孫婆婆是金庸小說《神鵰俠侶》中的人物。

詳細來歷不明,一直服侍林朝英的弟子(也就是林朝英的丫鬟,小龍女和李莫愁的師傅)直到死後和小龍女相依為命。孫婆婆收留楊過,並在死前,把楊過託付給小龍女照顧,讓小龍女照顧楊過一生一世,然後闔眼死去。孫婆婆有一根枴杖是她的武器,而且她武功不弱,孫婆婆是被全真教郝大通誤殺。

2015-01-29 00:21:50 補充:
然後?劇情開始轉變!

一、孫婆婆逝世!
二、小龍女,轉為監護人。(監護人非親權,也不是法定身份的養父母。)
三、「女教師性侵美少年」?
四、後面的劇情?

總之,這個案子,很難交待............

畢竟

一、全真教虐童、楊過逃出
二、孫婆婆誘拐、楊過成「入墓之賓」
三、孫婆婆逝世、「小龍女、楊過」畸形師生情節.....

2015-01-29 00:26:23 補充:
金庸 - 人物剖析 - 孫婆婆
http://baike.baidu.com/view/2153979.htm

2015-01-29 00:36:19 補充:
孫婆婆死後........


劇情,棄師終南山。

小龍女冷冷的道:「我死之前,自然先殺了你。」楊過嚇了一跳,心想:「那也未必。腳生在我身上,我不會逃走麼?」


兩年後........劇情,活死人墓。

小龍女道:「我死之前,自然先將你殺了。」這話她在兩年多前曾說過一次

2015-01-29 00:38:05 補充:
如果說「小龍女」很單純?我信!更信小龍女是「滿腦子練功」的武癡...........


總覺得?整個劇情,每次看都覺得;這幫子角色,都很腦殘!

2015-01-29 00:53:20 補充:
我覺得?

孫婆婆從「全真教 - 附設育幼院」把人拐走是事實。

「孫婆婆」說服「小龍女 - 開設 古墓派 - 育幼院」也事實,所以「孫婆婆」就嗆聲「楊過」拜在「小龍女」座下。

但過程上?都是「孫婆婆」收留為主!

不然,不會發生後來的事情!

2015-01-29 01:06:29 補充:
神雕三部曲「神雕、倚天」的連貫人物「黃衫女子」

「楊過、小龍女」的女兒?


黃衫女子,第一次出場就幫助丐幫後人,奪回了幫主之位,然後告訴丐幫長老道:「我先人和貴幫上代淵源甚深。」

少林寺的屠獅大會上,黃衫女子登場後揭破峨嵋派第四代掌門周芷若所使的「九陰白骨爪」,並且同以正宗「摧堅神爪」和周芷若激鬥,最後黃衫女子大勝。

書上一說:「黃衫女子的武功似乎與周芷若乃是一路,飄忽靈動,變幻無方,但舉手抬足之間卻是正而不邪,如說周芷若形似鬼魅,那黃衫女子便是態擬神仙。」

當時明教第三十四代教主張無忌問她的姓名,她回答了一句:

「終南山後,活死人墓,神鵰俠侶,絕跡江湖。」

2015-01-29 16:39:19 補充:
所以?我才寫,養父母是「郭靖、黃蓉」;

所以.............

「楊過、小龍女」是可以結婚的!

至於他兩人的年齡差距?其實只相差四歲!

https://www.ptt.cc/bbs/JinYong/M.1238958604.A.F77.html

2015-01-29 16:41:19 補充:
從楊過出生開始推算年齡
https://www.ptt.cc/bbs/JinYong/M.1243877246.A.37A.html

2015-01-29 16:43:14 補充:
※ 引述《pedroremorse (I love Tchaikovsky...)》之銘言: :
這問題看似只是基礎題,但是好像又不是那麼容易回答... :

Q: 試申論楊過與小龍女到底差幾歲? 答案估算越精確越好 : 作者有指出精確年齡之事件: :
1.楊過一開始出場時約為12~13歲(?) 這點有錯請指正,我有點忘了 : 2.小龍女的18歲生日 :
3.經過古墓兩年一連串的練功,楊過是16歲 : 4.楊過對完顏萍說自己是18歲 :
5.作者曾指出,在英雄大會左右的時間點時,小龍女是二十出頭 :
6.在小說末段,楊過以神鵰俠出場時是36歲,那時他已經等了小龍女16年 : 所以小龍

2015-01-29 16:44:07 補充:
1218年農曆八月十五深夜,楊康死於嘉興王鐵槍廟,得年18歲。 第二年(1219年),遺腹子楊過出生。
1230年,楊過生母穆念慈病故,楊過奉母親遺命將之葬於嘉興,自此流落嘉興。
1231年,郭靖在嘉興巧遇楊過,攜楊過返桃花島。這年楊過12歲,在神鵰俠侶中 首度登場。
1232年夏天,郭靖送楊過入重陽宮拜師,那年楊過13歲,小龍女18歲。 所以,小龍女生於1214年,與楊過相差五歲。
1259年兩人重逢,楊過已經40,而小龍女是45。

2015-01-31 06:39:34 補充:
to 原蟲患

這裡是生活法律版面,我的答案?應該夠完整了;你別胡耍喲!

2015-02-03 00:05:11 補充:
小龍女養大楊過?太扯了!

一、小龍女會煮飯嗎?

二、小龍女會採買嗎?

三、孫婆婆死後?這些事情,由誰打理?

當然是年紀才 14 歲弱冠之年的楊過,所以?
小龍女,會不會一個人餓死在古墓?還是兩說咧!

套入一些現實畫得背景?事情就變得更有趣!

2015-02-03 00:07:54 補充:
http://tieba.baidu.com/p/2306195900

大家都知道古墓派門規森嚴,本派人士永不得離開古墓,而且古墓裡面全都密封,鳥不拉屎,小龍女他們吃的食物是從哪裡來的呢?這時有人會說了:「他們是吃玉蜂蜜的。」這點確實沒錯,可是有一段劇情大概是在孫婆婆死了之後,小龍女天天以蜂蜜給楊過喝,楊過根本無法忍受,便去問姑姑就以蜂蜜度日如何能填飽肚子?姑姑卻說,這裡米也是有的,只是孫婆婆死了之後我又不會做!於是過兒便說做飯都是小兒科,以後我來做就是了。看完這段話問題就來了,古墓密封,而且他們又不能出古墓,有鳥不拉屎,米是從哪裡來的呢?本人不懂,請懂得大神來分析下

2015-02-03 00:08:11 補充:
1.他們門規不是不能出古墓,而是不得下終南山,而且古墓也不是密封,有墓門...
2.他們從來就不是以蜂蜜當飯吃
3.小龍女也從來沒說過有米不會煮飯

孫婆婆在的時候,採購日雜和食物肯定由她負責了.終南山有這麼大一個全真教,大概在山腳就有不少做買賣的,山腳應該也算是終南山範圍吧.
孫婆婆死後,這些工作應該就由楊過負責了.而且小龍女對門規於楊過身上肯定執行得沒有她師傅對她嚴厲,楊過可以隨意說笑和外出打獵,獵物也是他們食物的來源.

2015-02-03 00:09:48 補充:
所以?這案情,果真有趣!
參考資料:
http://hr-no.blogspot.com 2014 ~ 2015 年主題經濟貿易!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歡迎討論

HR , NO!Human Resources,NO!

※※ 這樣內容,上手會困難嗎?※※ 我想到什麼?就寫什麼!※※

※對於資訊!我想到什麼?就寫什麼!

如果困難的話?
歡迎來信討論或發表意見,我會儘快回覆。

也歡迎來 YAHOO 知識家,集思廣益!

我的YAHOO 知識家 首頁:
Yahoo 知識+ 2013年改版前 (網域似乎已作廢)
YAHOO 知識家+ 2013年改版後

有需要技術文件 DarkMan 蒐集了不少!
存在FTP共享。想下載?請洽DarkMan信箱取得下載帳號。※

人性的理由
上句:不修一切法,如如是己身。傳其法,授其使,說其名,淪為其用。
下句:你寫得出來其意就傳你【大神威、大魔法,無上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