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適用於 IBM相容PC 微軟標準視窗作業系統】
大部分遊戲都標示有一條【適用於 DirectX 第幾版】目前大多數遊戲軟體是【DirectX 10 ~ 11】一些少數遊戲還在【DirectX 8 ~ 9】;但通常 DirectX 都向下支援,故而只要安裝最高版本 DirectX 11 就足進行任何遊戲軟體。
當你遇到?遊戲公司禁止連線,造成各種困擾時,應如何處理?
【 據理力爭 】弄到 他們【 臉黑 】?還是蒐集這些資料後,一舉告上法院,讓遊戲公司選擇【流失客戶】或【增加賠償人數】。
流失客戶:大多數人被遊戲公司騙取【MSinfo 輸出檔案】和【DXdiag 輸出檔案】的實際用途是【調整 遊戲軟體 的操作效能】,大多情況是【惡意增加效能負擔】致使【遊戲無法順利進行】,來刺激消費者繼續購買昂貴的【電腦設備】。
增加賠償人數:面對如此情況?絕對不是一個人、二個人,而是遊戲公司刻意致使【數百人、數千人】發生同樣的狀況。
電腦技術的發展:有很多時候,並不需要昂貴的【電腦設備】就能夠進行遊戲,但【遊戲廠商】和【硬體廠商】一起聯手將【使用數年的電腦硬體】判定為【無法發揮遊戲最佳效能】,來迫使【消費者】去購買更昂貴的電腦來【進行遊戲】。
你不需要給 MSinfo 和 DXdiag 輸出檔案
你該給他的是【遊戲資料匣 中 產生的【 Cache / error / log 】三種文件檔案。】,一切需要用到【MSinfo】【DXdiag】文件的狀況?均屬於【系統安全】,本身就不該提供給【作業系統廠商、硬體系統廠商】之外的第三方。基於妨礙電腦使用法,任何
第 三十六 章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 358 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 359 條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 360 條
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 361 條
對於公務機關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犯前三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 362 條
製作專供犯本章之罪之電腦程式,而供自己或他人犯本章之罪,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 363 條
第三百五十八條至第三百六十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詐欺罪
第 339 條1.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2.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3.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三十一 章 侵占罪
第 335 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36 條 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37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第 338 條 第三百二十三條及第三百二十四條之規定,於本章之罪準用之。
基於【妨礙電腦使用法】和【詐欺罪】的條件下,凡執行遊戲時,遊戲廠商強調必須使用【電腦管理者權限】才能執行遊戲,本身就屬於【妨礙電腦使用法】之範疇,得提起告訴乃論,並要求遊戲廠商改善,不改善就是【罰款】罰到遊戲廠商無法承受為止,這類罰鍰條件?可依據【案件數增加,而增加罰鍰金額,直到遊戲廠商 低頭 為止】。
基於遊戲用戶不願意提供【電腦隱私檔案】下,遊戲公司犯下【侵佔罪】【詐欺罪】,於電腦軟體產生之【合法檔案】為【 log / error / Cache 】,若遊戲公司強硬要求【電腦隱私檔案 MSinfo / DXdiag 文件】,均屬於【違法行為】。
當遊戲公司以【不提供 MSinfo / DXdiag 就不開啟服務時,遊戲公司就犯下侵佔罪。】
這些是誰造成的困擾呢?答案是【Battle.net 公司】造成的困擾,並非是 Blizzard 造成的哦!因為在購買軟體之初【 Blizzard 就標示 IBM相容PC硬體 和 微軟視窗作業系統】
那麼【 Battle.net 公司 】回收這些【電腦設定、電腦硬體、電腦顯示資料】要做何用途?
根據,過往十年的紀錄中,因為遊戲公司制定軟體時,均刻意淘汰【 某些電腦硬體設備 】甚至【 藉由這些 MSinfo 和 DXdiag 輸出文件 】來停止支援電腦硬體,藉此形成【消費者 必需【更新電腦硬體】購買【昂貴高價顯示卡 (數千元 ~ 數萬元)】。
過往?橘子遊戲 二十年前就攪弄過幾回【遊戲軟體 天堂】就發生很離譜的事情;需要【安裝 中階顯示卡 (價位六千元以上) 】才能正常遊戲,最後?他們將遊戲【恢復預設數值】,使軟體能繼續正常遊戲,也無須增添任何硬體升級,但這已經是【遊戲軟體 天堂】的末期了。
到底是【認證 電腦硬體】還是【認證 遊戲軟體】,答案是【妨礙電腦使用法】【詐欺罪】【侵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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