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5日 星期三

網友問,到底誰要我死?

昨天發文後!

網友這樣問到:「靠,你說這死不死的!又湊上一些健康食品問題,到底是你幻想有人要殺你?還是你生命真的受到危害?」

我家?到底有啥人呢?

我爸是個人渣
我媽是個問題

我妹嫁人去了,小孩五六歲有了!


國小三年級上學期,我做了一個決定,有人綁架到綁錯人,那真是有趣萬分?

那些【要人命的健康食品】,不吞下去?我媽的臉就似【你這不孝子,全都給我吞下去。】

我父親呢?我吞下這些健康食品後,他是一臉的爽快,我不吞的時候,他還會裝做好意。

我只知道?這個父親是【人渣】,甚至是【毫無人性】,他為了有錢花,不僅僅賣自己的血,甚至他為自己找了許多理由開脫。

我一生至今為止,付出過的努力,各種的遭難!都證明在【中華民國】販售【毒品】的太陽會(日本後裔團體)是罪無可赦,該要全部殺光。

如果,你有一個吸毒的父親,你就要小心,這就是吸毒者子女的案例。



當年吸毒的長輩中,有哪些人呢?其實,有好幾個人,聞到那種淺淺的氣味,我就想逃跑。

我見過父親吸毒後,陷入精神慌亂的狀況,甚至沒有毒品可吸食,陷入歇斯底里的狀況,後來好幾年【打點滴、輸液】去維持體力?後來說是出【麻疹】來掩飾真相,卻在毒癮發作後,繼續做出更多怪事。

有哪些怪事?颱風天的打雷閃電時,他跑去爬【電視天線杆子 (*傳統無線電視的 VHF戶外天線) 】不管他是想自殺?還是想自殘,總之.....事情沒有那樣容易,甚至可說非常荒唐。

這些毒品的源頭,有哪些人知道?其實,知道的人就不是少數!靠吸毒開砂石車的二伯,就很明白毒品從哪買賣。

其實,在多年以來?我對【闕家、張家、朱家】這三個異常的祖宗牌位,我只想說【這是一場惡夢的開端,沒有絲毫善意。】

手段非常狠毒【給你毒品,給你快樂,給你慰藉,給你溫暖】,再來傷害你的子女,傷害你的親戚,傷害你的人生。

國民小ˋ學四年級的上學期,我看見父親拿著【三大袋毒品】,至少有【十公斤以上】,丟在隔壁的小空地上焚燒掉,結果呢?

(*當時居住在眷村,房東是對面的祝姓老夫婦。)

根據可靠事實,這毒品是他從【二伯】拿來?搶來?

不管是他搶來、偷來、拿來?這事情,就只會更不尋常......

當然,受害最深的,仍舊是我!被某人一推的跌下樓梯,肩頰骨裂痕去看骨科醫生......



我想殺父親,有絕對充足的理由,我就不認為【這父親】會有一點悔意。

有聽過【犯罪處罰論】【服刑不良論】的現象嗎?

【犯罪處罰論】因為學到法律知識,而懂得衡量犯罪情節輕重,而懂得選擇低罰責的認罪條件。

【服刑不良論】因為法律的執行是符合【懲戒、教化】的意圖,在刑期中表現良好,就能夠減輕刑責,所以?這些犯罪者純粹在選擇【適合自己的懲戒條件】,去抉擇犯罪事實。

同樣,我父親就是一個將【犯罪處罰論】【服刑不良論】,發揮得很洽當的人,甚至是替別人擔罪時,該要有多大代價!這也被【認罪協商】上,認定為【非法檢罪責】,在這種情況下?犯罪者的首腦、領導,往往會順利開脫,而毫無罪責。

有聽過【兒童道歉無罪論】嗎?學到了道歉的行為,遭到了懲罰的事實,使得幼童選擇【良好禮貌的道歉】,來減少自己的罪責,在其長大後?卻演變成【善於脫罪、懂得免責】的行為,這並不是在培養紳士、淑女,而是在培養權貴,而且是【知法私利】的手段。


任俠以武犯禁
腐儒以文亂法

文武兩邊天,為了達成【人生目標】,就促使很多人?不論是文,還是武?他們就犯下許多【非法】卻能滿足人生的不法行為。

這道理是?懂得有條件【去利用所知】,就能免除去自身責任,而不是去負起責任。



中華民國的法律,至今為止?毫無進展,甚至可說弊端重重,醫藥管理無人敢犯!

誰敢去得罪醫生呢?怎樣被毒死、慢性病死、全在醫生的手腕上。



繞回過頭來?當年我父親就曾差點賣掉我妹,那我父親把我賣了嗎?

我父親曾經三度要把我妹賣掉,第一次在我國小二年級,第二次在我國小三年級下學期,第三次在我國小五年級。

最後?

我的人生,幾近被賣得徹底,除自身的知識、骨氣之外?人生就毀在我父親的浮濫,還有這些自私自利的親友,其實?

他們算不算親友?

在我認知上,怕是這些人全無任何遠近血緣關係,在見識過他們背地裡的嘴臉後,我只知道?問題就不單純,這背後就有更大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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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欲人們行善,卻見人們【口言虛偽、行為猥瑣、彼此欺騙】。

口言虛偽、處處狡詐?你不覺得很繁瑣嗎?
行為猥瑣、試探真偽?你不覺得很無趣嗎?
彼此欺騙、引起最惡!你不覺得很壘贅嗎?

因為你們的才能不足就犯下更多荒謬的事情,很多時候?就算你有高學歷,你也沒有相應的天賦、品格、道德,去開拓世界。

你們都只是棋子,一枚枚受業力牽引的棋子,我受到的劫,遭到的惡業,不是我犯了錯誤,而是你們犯錯,卻由其他人去承擔。

受業力牽引,淪為毫無靈性的牲畜,如狐狸狡詐、如虎獅兇惡、如獐鼠趨倖,這是修道人眼中的劣。

我主張的信仰是【因果當世】,決不該要你們將罪業,帶到下一世去償還,所以?該償還罪業,就要去償還,而不是躲躲藏藏,到處找機會想弄死我,越是我想弄死我,而不願意面對,那你們堆積的罪孽,將如雪崩般落下。


問這樣一句:儂不如十歲的庵,那年汝等,大我幾歲?廿九年過去了,你們犯下的事情,別讓我一件件提起,一件件去說起,這每一件都是【毫無人性、泯滅良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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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句:不修一切法,如如是己身。傳其法,授其使,說其名,淪為其用。
下句:你寫得出來其意就傳你【大神威、大魔法,無上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