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學運落幕後.............
我從19歲開始接觸【社會運動】,到我現在已經【爾立有五的年紀】,其中經歷過許多?非常離奇的事情。
一、老鼠會詐騙學生刷卡,再以債逼迫學生必須參與抗議遊行。
二、學生代表是【直銷公司、傳銷公司】的人頭,用以各種方式誘騙學生參加。
三、為了募集足夠的動員人力,【黨務人員、社會階級】都遭遇媒體的宣染?而造成是聽偏差。
參加任何社會運動?切記,不要過分狂熱...........因為你們不知道?這【火車頭】打算將大家又導去支持【火車頭】能獲得什麼樣的特權。
這件事情的初始,我支持學生團體,對於【逐條審查】的機制,來公開【審議事項】的完善。
但他們卻轉變成【拒絕服貿、反服貿審查】,這當中傳出【民進黨】因為【91 ~ 94服貿】是【蔡英文】在【陸委會主導】而形成【審廠商、不審條款】來利益政商關係.........
不論?事實真假...........這些學生,已經變成【罪犯】。
報告課題:資訊倫理與法律
事件主旨:
太陽花學運 318 攻佔立法院的法律責任之探討
報告製作
壹、感官
一、社會責任:該活動超過「法律允許」的「集會遊行條例」
一、社會責任:該活動超過「法律允許」的「集會遊行條例」
二、過程中,學生強行占領「立法院大議事廳」造成立法院議事,遭蒙損害。
三、參予學運的主要人等,均因破壞「立法院大議事廳、立法院內相關設施」,而背負刑責「依據現行犯要件、犯罪事實、犯罪過程」,參與占領立法院之學生領袖,均背負相關刑責,立法院內有「錄影監視、影像記錄」,可證明學生的暴徒行徑,已經構成違法事實。
四、資訊應用的狀況
自318當日,在「 FaceBook、YouTube 」傳送,形成各種「網路訊息」,其中也包含各種評論,甚至是「學運領袖」在學運活動中的背景。
死亡:沒有學生、民眾、警察因為學運死亡。
受傷:受傷或生病的學生、民眾以及警察共247人,其中警察受傷人數為191人。
被捕:攻佔立法院4人被捕、衝擊行政院61人被捕。
拘留:檢方訊後諭令請回或交保候傳,至今無人收押。(參與學生:魏楊)
刑事指控
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被告發罪名妨害公務、妨害自由、恐嚇、煽惑犯罪、瀆職及違反集會遊行法;衝擊行政院清大研究生魏揚等35人被依妨害公務等罪嫌法辦;攻入立院議場導演李惠仁與其他3名學生被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目前總計41名學運人士列被告。
貳、中華民國高等法院 – 大法官解釋
學生佔議場不適用
李明璁昨對解釋結果感到欣慰,但他希望將來集會遊行全面改為報備制。
大法官書記處副處長劉麗芬指出,這幾天學生佔領議場屬室內集會,不適用本號解釋,而立法院外集會遊行,學生有提出申請。所謂緊急性是指「事起倉促非即刻舉行無法達到目的」,偶發性則指群眾因特殊原因未經召集自發聚集,事實上無發起人。
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昨強調,大法官曾在1998年做出釋字第445號解釋,認為《集遊法》採事前許可制合憲,這次718號解釋補充認為緊急性與偶發性集會遊行難以事前申請,應修法區隔。
大法官書記處副處長劉麗芬指出,這幾天學生佔領議場屬室內集會,不適用本號解釋,而立法院外集會遊行,學生有提出申請。所謂緊急性是指「事起倉促非即刻舉行無法達到目的」,偶發性則指群眾因特殊原因未經召集自發聚集,事實上無發起人。
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昨強調,大法官曾在1998年做出釋字第445號解釋,認為《集遊法》採事前許可制合憲,這次718號解釋補充認為緊急性與偶發性集會遊行難以事前申請,應修法區隔。
破壞公物仍有刑責
但昨有多達6位大法官提出部分不同意見書,認為應宣告《集 遊法》的許可制違憲,改採報備制。台權會也指出,本號解釋骨子裏還是認可現行許可制的威權概念。律師丁榮聰提醒,未來雖突發性、偶發性的集會遊行可不用事 前申請許可,但若活動中有人破壞公物、不服警方指揮,還是可能有妨害公務等刑責。
學運名稱的變化
此次學運初時多被媒體稱為「318學運」、「佔領國會事件」,外界也使用「台版茉莉花革命」、「318學潮」、「佔領立法院事件」、「反黑箱服貿運動」、「太陽花運動」、「向日葵學運」等名稱。
叁、抗爭訴求的變化
一、在學生領袖的聳動下,以【反服貿】為由,要求「逐條審查」,而獲得「各界支持」,而「佔領 – 立法院 - 大議事廳」,卻未將「服貿條款」不當之處,公諸各界。
一、在學生領袖的聳動下,以【反服貿】為由,要求「逐條審查」,而獲得「各界支持」,而「佔領 – 立法院 - 大議事廳」,卻未將「服貿條款」不當之處,公諸各界。
二、占領立法院後?學生代表,提高條件為「拒絕服貿條款」的審查,這引起「各界撻伐、支持聲音」的衝突,也引起立法院外靜坐的學生,遭到惡意傷害。
為因應「反服貿」,諸多學生是「罷課」來全程參與,這造成教育過程上?面對極為嚴重的社會問題。
三、訴求「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江宜樺」必須「停止服貿審議」,即停止各項兩岸貿易條例的送審,學生遂繼續佔領立法院。
總統 馬英九:表示「歡迎學生前往總統府面會」
行政院長 江宜樺:表示「無法退回服貿」
總統夫人 周美青:表示「如果聽不懂,就多解說幾次,說到他們懂得為止。」
總統夫人 周美青:表示「如果聽不懂,就多解說幾次,說到他們懂得為止。」
四、台北市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遭到「學運支持者」的恐嚇。
台北市長 郝龍斌:不允方仰寧請辭,來支持其,在學運過程中的適當處理。
台北市長 郝龍斌:不允方仰寧請辭,來支持其,在學運過程中的適當處理。
康乃馨活動 表態支持:中正一分局長 方仰寧,在面對學運時的處理方式。
五、「藝人、作家」出面聲援「太陽花學運」
未能達到預計的「熱潮」,也未能引起「藝人支持者」的肯定。
未能達到預計的「熱潮」,也未能引起「藝人支持者」的肯定。
六、退出立法院前,學生領袖表示「先立法監督」,延後「條款審議」;但服貿條款本身,就具備「監督、查核」的行政要素,這使得?許多人認為「學生領袖」,已經成為暴徒,而不是學生。
六、「政治人物」畫分支持黨派的立場,做出各種表態;均未獲得支持者推讚。
前總統 李登輝:表示支持學運 (卻遭康乃馨運動撻伐)
民進黨前主席 蔡英文:服貿與 93年,與蔡任職陸委會的兩岸貿易不同,卻遭撻伐:陸委會版本是黑箱作業「審廠商不審條例,使參與服貿者受限」。
太陽花學運,初多稱318學運、佔領國會事件等,是指2014年3月18日起臺灣的大學學生和公民們共同發起佔領中華民國立法院所引起的社會運動事件。
3月17日下午內政委員會中,中國國民黨立法委員張慶忠以30秒之速草率宣布完成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委員會審查,引發一群大學與研究所就讀學生的反對,並於18日18時在立法院外舉行「守護民主之夜」晚會,抗議輕率的審查程序;之後有400多名學生趁著警員不備,而進入立法院內靜坐抗議,接著於晚間21時突破警方的封鎖線佔領立法院議場。
在26個小時內便有以學生為主的1萬多名民眾,聚集在立法院外表達支持。參與佔領立法院議場行動者,主要學生領導人為黑色島國青年陣線(簡稱黑島青)的成員,包括國立臺灣大學政治研究所研究生林飛帆,國立清華大學社會研究所研究生陳為廷、魏揚、世新大學社發所研究生陳廷豪等人。
外圍的支持群眾則由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公民1985行動聯盟與各個社會運動團體進行組織。在議場遭到佔領後,內政部警政署緊急調動警力前往立法院支援,抗議學生則陸續用立法委員的座椅堵住議場門口以防止遭到驅離;
警方多次嘗試清除議場內部的學生但沒有成功,期間雙方也因此發生肢體衝突並且有數人受傷。
之後雙方處於對峙態勢,但記者與其他相關人士仍可繞道進入場內。
3月23日晚間19時,另一群示威者衝至鄰近的行政院大樓,破窗而入,24日零時起陸續遭警方強制驅離(323佔領行政院事件)。隨後,抗議者號召全臺民眾3月30日至臺北市凱達格蘭大道靜坐、遊行。數十萬以黑衫為標誌的抗議者湧入博愛特區及立法院周邊。
4月6日,立法院長王金平赴議場探視學生,承諾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完成立法前,不召集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相關黨團協商會議。
表示感受到王金平釋出善意後,抗議者於7日晚間宣布將於10日晚上6時退出議場。
這次事件是中華民國歷史上,國會議場首次遭到公民佔領。除了主流媒體的報導外,抗議學生與場外支持者們也透過影片分享網站等網路媒體自行轉播現場實況。
本次運動,為繼1990年野百合學運後,備受注目的學生運動。
而核心領導人物的社運啟蒙經驗,來自於野草莓運動(有待求證)。
肆、各階段訴求
第一階段(3月20日下午03:08)
提出的兩點訴求:1.退回服貿 2.儘速通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呼籲馬總統立刻出面答覆訴求,若在禮拜五中午仍未出面,將繼續抗爭,並有後續行動!
第二階段(3月20日下午10:42)
提出以下訴求:
1.要求立法院院長王金平立即採取必要程序確定三月十七日的聯席會張慶忠之宣示無效。
2.要求馬英九總統針對以下訴求進行公開對話與協商:1.退回服貿。2.承諾於本會期通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並且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完成立法前,不得與中國政府協商或簽訂任何協定或協議。
若3/21(五)中午12:00前未獲得任何回應,黑島青將擴大抗爭。
凌晨00:00至中午12:00為最有可能的攻堅時段,請與黑島青一起守夜。
第三階段(3月23日上午 3:03)
第五天「奪回立院,悍衛民主行動」,學生運動組織的訴求如下:
1.行政院退回服貿
2.本會期通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3.馬總統出面回應
「奪回立院,捍衛民主行動」已經進入第5天。黑島青的成員傳說看到上萬台灣群眾在立法院外圍廣場站出來。
第四階段(3月28日上午 2:24)
【捍衛民主、退回服貿、人民站出來!330 全球十六國、四十五城市 大串聯活動】非常感謝在全球各地的台灣人願意為了國家的未來在三月三十號一起站出來 ,表達對黑箱服貿、執政者獨斷霸凌民主,以及武力對付手無寸鐵靜坐者的抗議及哀悼。為了阻止人權的倒退及民主的失守,此刻唯有人民展開行動,方能守護你我共同珍視的價值。
要再次重申這次運動四個訴求,並譴責國家暴力:
1.退回服貿協議
2.兩岸協議監督法制化,先立法、再審查服貿協議
3.召開公民憲政會議
4.要求朝野立委站出來,響應人民的訴求
第五階段
1.將服貿協議退回行政院。
2.先建立兩岸協議的監督機制,再用其來審查服貿。
3.兩岸協議的監督機制應符合五大原則:公民能參與、人權有保障、資訊要公開、政府負義務,國會要監督。
4.召開公民憲政會議。公民憲政會議討論內容包括、憲政體制、選舉制度與政黨制度、兩岸關係法治基礎、社會正義與人權保障、經濟政策與世代正義等。反對會議由馬江召開、反對侷限在經貿議題、反對由工商團體主導。
5.立委應傾聽民意,不要只聽黨意,並要求政黨不要以黨紀處分控制立委投票。
伍、各方代表
國內諮詢
經濟部表示,簽署協議前曾與46個產業,共召開110場產業座談。
立法院專案報告共3場,分別在2013年4月25日、2013年5月02日 [部分會議內容保密]和2013年5月30日。
簽署協議
2010年6月29日,政府為推動兩岸經貿正常化,兩岸兩會簽署歷史性的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再依ECFA第4條「服務貿易」規定,臺灣與大陸同意在服務貿易早期收穫基礎上,於ECFA生效後六個月內,就服務貿易協議展開磋商。為進一步制度化規範,保障兩岸雙方服務提供者的權益,擴大業者交流合作和市場規模,並減少限制性措施,2013年6月21日,兩岸兩會簽署完成服貿協議。
舉辦公聽會
共舉辦公聽會20場。反服貿黑箱民主陣線、黑色島國青年、律師賴中強、學者鄭秀玲等批評公聽會流於形式,張慶忠在一星期內就排了8場公聽會,早、中、晚各三場,甚至以政令宣導的態度進行,沒有實質溝通。16場公聽會下來,公民團體與反對學者提出的意見並沒有得到官方的回應,政府的配套措施也沒有因而改變。
在野政黨、民間學術界、社會團體等則擔憂此協議對於臺灣中小型企業的負面影響,認為不完善的經濟制度將會促使得臺灣更加仰賴中國大陸。
社會運動團體則批評雙方政府談判缺乏透明度,未公開在2013年6月在上海市召開的討論內容。而立法院的內政委員會針對協議實質內容逐條審查時,也使得執政黨與在野黨立法委員爆發數次肢體衝突。
國民黨片面宣布議案存查
2014年3月17日下午2時30分,中國國民黨立法委員張慶忠在盧嘉辰與廖國棟等人戒護下原本要在主席臺上宣布開會,但是因為受到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包圍而無法按照議程進行。之後張慶忠在2點39分時在會議室後方以無線麥克風宣布開會,並宣布:
認定先前召開3場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聯席審查會議無效。
由於《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送交立法院審查已經超過3個月的期限,因此依法視為已經審查並且改交由院會存查。
2014年3月25日議事公報記載當天立法院的會議紀錄,僅紀錄主席張慶忠宣布「報告委員會,出席人數52人,已達法定人數…(現場一片混亂)」。
民進黨反制
各大報系網站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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