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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5日 星期四

黃種人戰敗論 - 太平洋戰爭 - 東南亞【琉球、台灣、菲律賓、越南、印尼、澳洲、泰國、印度】都是【日本帝國】的軍事範圍。




黃種人戰敗論

滿清帝國與日本帝國聯盟成立【滿州國】【大滿州國】後,他們迅速打造【巡防艦】意圖稱霸【太平洋】【東南亞】【印度洋】。

當【偷襲 珍珠港】觸怒【美國聯邦政府】【太平洋戰爭】結束前?

滿清八旗

日本幕府將軍制 (蔣介石 即 石岡一郎)

他們做出一個避免戰敗後【子嗣遭到屠戮殘殺】的決定,將子嗣分別送往【北朝鮮】【日本】【台灣】【菲律賓】【新加坡】【印尼】【馬來西亞】【越南】藉此避免絕後?

事實上?這些【中日混血兒】大多慘遭當地居民報復殺害,因為【日本】【滿清】一起發動太平洋戰爭後,【大滿州國 海軍】勢力到處燒殺擄掠造成很多恐慌,故而這些混血兒一遭察覺就會被屠殺。

更且【中國國民黨】為捏造出一個【日本人】【中國人】【台灣人】都看不懂的歷史敘述?捏造出各種荒誕內容。

一、【蔣介石】【蔣中正】竟混談為同一人

二、【日本幕府將軍制】延續到【越南】【泰國】【緬甸】【寮國】【北朝鮮】,引發出【罌粟 製 興奮劑 - 雙獅地球牌 - 海洛英磚】

三、【日本】意圖藉【台海戰爭】解除【戰敗國 - 限武令】

四、【中國國民黨】意圖以【中國政權分裂】為由 重返 亞洲大陸瓜分領土政權



你知道【身著卡其色軍服】,在太平洋戰爭後,與美軍高層商議的蔣中正到底是誰嗎?那真相會叫人哭笑不得啊!



【台灣獨立】不能等、不能再拖、不能推遲
【民主制憲】【取消 中國政權】【取消 中國籍人權】
以台灣為本位發展才是未來
沒有誠信、沒有道義 的 中國 再次被毀滅 是 普世價值。.
【日本軍人 成立 興中會】【滿清後裔 成立 華興會】【中國榮譽國民 成立 光復會】




犧牲台灣人的未來,去維持兩岸中國政權的利益?這是愚蠢行為。

當 中華民國 在 中國國民黨 主張之下,進行所謂【一國兩制】,在【兩岸中國政權】共同實施【兩岸中國政權統一】


一、兩岸中國政權代理人【蔡英文】為【中國國民黨 中常委 家庭出身】並非日本後裔背景 ( 不實消息、張冠李戴、虛構謊言 ) ,其經歷【陸委會、海協會 ( 兩岸中國政權 特務組織 ) 】【中國國民黨】的長期培養,他遵循【 中國統一 】為認知,發展大中國思想。


二、基於馬英九主張【統一三部曲:九二共識、一國兩制、中國統一】的背景是【兩岸中國政權 皆 主張 台灣 沒有主權地位

因【中國國民黨】的長期打壓造成不能夠以【台灣】【中華國家】的稱號,加入【國際經濟組織】【世界國家組織】

其一:【奧運會】需 冠 中華台北,淪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附庸國】是謂【恥辱】
其二:【世界運動大會】 冠 中華台灣,淪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附庸國】是謂【恥辱】
其三:【聯合國】冠 中華台北,淪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附庸國】是謂【恥辱】

造成恥辱的【中國政權 (中國國民黨) 】【中華國家 (中華民國) 】【兩岸中國政權 (中國國民黨、中國共產黨) 】皆非台灣本地居民支持政權,而是源自【國民革命軍(孫中山) 與 日本帝國(蔣介石) 聯軍 , 戰敗撤退 來 台灣】並虛構出各種不實歷史,造成今天各種錯誤局勢。


三、消滅滯留台灣的中國政權,才能夠穩定台灣國家獨立,不再受對岸中國政權分支【中國國民黨 (中國政權) 】的政治脅迫。


四、消滅滯留台灣的中國榮譽國民,才能穩定【台灣國家】的認同起源,並揭穿中國人偽造的虛構歷史紀錄。


五、中國國籍人士在台灣進行的犯罪事實,應盡速全部判刑懲戒執行後,予以遣返中國領土 (亞洲大陸:中國人民共和國) 以此達成法治文明。


六、廢除中國政權編輯之教育資源,實施台灣本位教育制度,徹底停止中國教育涉及台灣本地文明發展。


七、廢除中國政權人士的台灣國籍人權資格,將他們全部列為【非法移民】【暴力恐份子】【詐欺犯罪】【侵占資產】


八、【台灣制憲立國】廢除三民主義、廢除五權憲法。


九、行政單位全面資訊化管理,紙本備存文件須有完整【驗證碼頁號】。


十、【軍公教人員薪資】比照【民眾薪資條件】【民眾退休資歷】


十一、凡中國籍人士造成的一切錯誤,應全部依法判決執行完畢後遣返中國領土,以此達到維護台灣國家憲法。


十二、凡中國籍犯罪人士於犯罪過程中遭槍斃,皆為【合法、合理、合情】。


十三、為維護台灣未來發展應盡速解散【中國政權】及【外來國籍人士籌組政黨】。


為結束長期以來中國政權造成台灣困境,應盡速毀滅中國政權在台灣。

沒有中國政權的存在,台灣才能夠走向安全穩定的未來發展。

兩岸統一是毒藥,因為中國人和日本人始終危害台灣立國基礎。

基於【美國在臺協會】的存在,引領台灣發展半導體技術形成台灣立國根本,使得台灣在【國防軍事】【民主政治】有著穩定發展。

中國國民黨 在台灣侵占民營資產無數,應盡速徹查【黨產資料】【黨員財產資料】進行全面國有化,避免中國國民黨再次將相關資產移轉予第三方、第四方。

中國國民黨 隱匿的 中華民國 國際關係【文件法案】,均為中國國民黨阻礙【台灣獨立國家】,應盡速將中國國民黨國際犯罪事實公開公眾予【國際社會、世界國家】進行理解【中國國民黨 侵占 台灣領土】【中華民國 侵占 太平洋戰爭 美國境外領土】。

【解決 兩個中國爭議】解散【中國國民黨】無【中國人滯留台灣】

【解決 兩岸中國統一】遣返【中國籍人士】回【中國領土 (中國人民共和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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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 背信棄義 違背台灣民主國家意願

一、【中國國民黨】在 1970年代,與【中國共產黨】達成協議,供給【美國飛彈武器】予【中國共產黨】與【蘇聯】進行武器複製。

二、【中國國民黨】在 1980年代,對【香港歸還事宜】做出放棄,致使香港淪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

三、【中國國民黨】與【日本後裔】謀竄捏造虛構歷史,杜撰出【蔣介石】【黃興】【戴笠】等革命份子。

四、【中國國民黨】為維護政治權力,主張其為【亞洲大陸 - 民主革命】並強加虛構歷史內容,脅迫台灣人朗讀考試,再虛構【中國台灣】【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兩個中國紛爭。

五、【中國國民黨】為【日本人 化名 孫中山】【日本人 化名 黃興】推廣起的【顛覆 清朝政權 活動】,捏造虛構【 滿清皇帝 溥儀 】退位,事實為【滿州國】【大滿州國】【大日本帝國】的【黃種人興起論】;【日本人、滿清人、中國人】在【香港】【福建】【上海】【天津】製造【巡防艦】發動【襲擊 珍珠港 事件】

六、自革命起意的起源是【 1894 年 甲午戰爭 又稱 清日戰爭 】試探出【滿清帝國 的 腐敗】,遂進行所謂【敵後工作小組:孫中山、黃興】進行顛覆清朝政權後,由崇尚【日本幕府降軍制度】的【石岡一郎 推動 軍政府】並由【日本帝國 天皇 派遣專務使 】協助製造【巡防艦】進行【海疆運動】,打造出總數超過八十艘的【巡洋艦 搭載 蒸氣鍋爐動力】。

七、太平洋戰爭結束前,美國逐步平定【東南亞:澳洲、印尼、菲律賓、越南】後,【中國日本海上聯軍】大集結於【台灣島 周邊】,當【中日聯軍】慘敗在【美軍新式武器】後,【蔣介石 (石岡一郎) 】代表【中華民國】向盟軍投降並接受美國聯邦政府監督。

八、整個【中國國民黨】【中國革命軍】【中國革命事業】都是【日本】創造出來的虛構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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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中會【日本人 (日本後裔) 虛構杜撰荒謬革命歷史】廣東1917年代

華興會【中國人 (中國政權份子) 虛構杜撰荒謬中國歷史】香港1960年代

光復會【中國榮譽國民 (中國士兵) 虛構杜撰荒謬中國歷史】台灣1980年代

廣東洪門組織【基於 黃花崗七十二烈士 的犧牲,代代相傳真正的歷史真相即 中國國民黨 是 日本人 孫中山 (日本天皇 嫡裔 中山夫人 姪子) 以 策反民眾為主旨發展出教唆民眾【革命活動】推翻 清朝政權,卻雙方高層逐步協調 從 【民國政府】【軍閥割據】 融合為【中華民國民政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中國共產黨】稱【中國國民黨】均為【中日雜種 (混血兒) 】為事實下,可證明滯留台灣的【中國國民黨】確實為【中日混血兒】。

太平洋戰爭結束,【中國共產黨、中國國民黨、日本政府】皆以【準備說詞】並且由【周恩來 (日本後裔) 】與【蔣介石 (石岡一郎)】為代表推行【日本戰敗論】,藉此維持他們【日本幕府將軍制】在【越南】【北朝鮮】【天津】【上海】【香港】的勢力地位。

這種操作下【日本後裔族群】廣泛增加在【上海、天津、北京、南京、洛陽】等地區,且獲得中國共產黨庇護 (基於 周恩來 總理,此背景為 黃種人戰敗論他們將子嗣送往日本、亞洲大陸、越南、北朝鮮、台灣、菲律賓、新加坡 試圖在戰敗後,避免遭到屠殺殆盡得以繼續繁衍子嗣) 。

亞洲大陸 軍閥割據 期間,蔣介石 (石岡一郎) 以宣戰為名義向【滿清八旗】展示【新式火炮威力:格林機槍】【戰車砲】【飛機炸彈】,一次次以寡敵眾殺傷數萬敵騎,如此威脅利誘下,【滿清八旗】於【湘軍故地】成立【中華維新政府】回應【石岡一郎】的聯合政府邀請。

此情況下,所謂【中華民國】【中華為新政府】【滿州國】【大滿州帝國】【日本帝國】【大日本帝國】均為【日本幕府將軍制】為主的【軍事政權】。

將歷史還原真相,讓真正的革命烈士【黃花崗七十二烈士】得以安眠。
【孫中山 遺體】歸還日本政府 入土為安
【蔣介石 遺體】歸還日本政府 入土為安
【蔣經國 遺體】歸還日本政府 入土為安


為整個【三民主義 騙局】【五權憲法 騙局】做一個真正的完結。

這不單單是台灣獨立的真義,更是還給世人一個真相的開始。





2024年1月16日 星期二

為什麼?中國統一 就會 爆發戰爭!
為什麼?台灣獨立就引發戰爭?
中國國民黨在【台灣領土】主張中華民國是中國的一部份
【中華民國 (流亡政府) 】源自【亞洲大陸-政權組織】
兩岸中國政權要統一就全部遣返亞洲大陸,讓他們中國人在亞洲大陸統一。





曹興誠 最近火力滿滿,但是欠缺更深層次的破題論述。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2gs75qXwEk


片尾的【中國 阿婆】說 為什麼?【台灣獨立 就要 戰爭 就要 別人的子女上戰場?

換一個角度來論述【中國國民黨兩岸統一犧牲 台灣居民 權益,你願意嗎?】

三十年前,在 中國政權 戒嚴令 統治時期,【中國人在台灣 趾高氣昂 】【 享受 月領 中國榮譽國民津貼 領到老 領到死 領到滿】那般日子?你們都忘記了嗎?



誰是中國人?
誰是台灣人?

這答案並不簡單!

台灣居民包含哪些人口來源?

【台灣本地居民】【台灣原住民】【日本後裔】【中國流亡政權 (中國國民黨、中國榮譽國民) 】

中國國民黨想要統一就犧牲台灣人的權益

中國共產黨接受一國兩制就犧牲台灣獨立!

當兩岸中國人想要統一,那就是

【解決 - 中華民國 在 台灣】
【解決 - 中國國民黨 在 台灣】
【解決 - 中國榮譽國民 在 台灣】
當台灣地區再沒有中國人身份就不會再有【中國紛爭】【一個中國】【兩岸中國】【兩岸統一】【一國兩制】的中國政權騷擾台灣。

台灣居民 應盡一切可能去【拒絕 中華民國】【拒絕 中國國民黨】【拒絕 中國榮譽國民】才能夠達到【台灣獨立】的契機,使世界國承認台灣是永遠不接受統一。

那些接受統一的【中國政權在台灣】【中國國民黨 在台灣】【中國榮譽國民在台灣】【中華民國在台灣】才引起的一切錯誤!


台灣不想保護 中華民國、中國國民黨、中國榮譽國民 ,因為他們造成台灣蒙受各種【一個中國】【一國兩制】【兩個中國政權分裂】的謊言,造成嚴重的國家定義錯誤。



2024年1月13日 星期六

馬英九 蔡英文 皆代表【 中國國民黨 】執政 十六年至今,ˊ台灣需要一個【非 中國政權 培養的 總統】,請大家一起拒絕【中國國民黨】。




一個殘酷事實!中國政權 在台灣已經執政十六年。

【馬英九】是【中國國民黨】推舉當選【第12~13任 總統】

【蔡英文】是【中國共產黨 - 陸委會】 與【中國國民黨】共同培養 的 中國政權代理人,他當選【第14~15任 總統】

這次絕對不能選 中國國民黨 推舉的 總統候選人 當選!

如果你相信【 政黨輪替】就 不能讓 中國國民黨 再次當選,他們當選將會讓【一國兩制 延長 到 20年】這將有助於【中國政權 實施 中國統一】



2024年1月12日 星期五

中國國民黨-抗議【台灣潛艦案】台灣軍事力量 危害 中國人民共和國
中國國民黨-對【中國共產黨】製造【航母 2 號】【航母 3 號】【航母 4 號】沒有抗議聲。
中國國民黨-危害【台、澎、金、馬】超過四十年的【中國政權】何時走向毀滅?





不演了?馬英九:兩岸關係要信任習近平 不主張加強軍事嚇阻 2024/01/10 19:34:02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4110P19M1

德國之聲專訪全文/「我不認為習近平在推動統一,必須相信他」馬英九:中國強太多了,台灣如何自衛都無法抵禦

德國之聲中文網 政治社會 德國之聲YT 2024-01-11 17:31 臺灣大選在即

今周刊 https://www.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ategory/183027/post/202401110022/

德國之聲 https://www.dw.com/zh/馬英九就兩岸關係而言必須相信習近平/a-67934445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E-C_SaqHcc



德國之聲【馬英九 稱 無論台灣如何 自衛 都永遠無法地域大陸戰爭,不應使用武力,必須 用和平方式與大陸對話,才能緩和緊張局勢。】【就兩岸關係而言,必須相信他 (習近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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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一、兩岸中國政權 實施 一國兩制 方案。

二、【中國國民黨】以 獲取【中國人民共和國】的經濟利益來操作【台灣政治】【台灣經濟】直接影響【台灣就業機會】【台灣公投獨立】【台灣政治主張】造成【台灣失業率上升】【不承認台灣獨立公投】

三、中國國民黨 的 黨綱 ,領土是基於【亞洲大陸 並非是 台灣】

四、【中國統一】應以【中國國民黨 全體遣返 中國人民共和國】為【正確答案】。

五、中國國民黨、中國黨員 的一切台灣財產,均充公作為國有財產處份。

六、台灣 不認同 中國人 有權在台灣【參與 選舉人】【參與 被選舉人】,因為【中國人】無權力干涉台灣政治未來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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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標題:【馬英九 以 中國人身份、中國國民黨】表達【中國武力侵害台灣將是不可抗拒】

嫌侯康票太多?馬英九選前神來一筆喊"相信習近平" 于北辰曝軍中弟兄大罵"叛國"!侯友宜稱跟馬不一樣 他怒問:你的捍衛台灣跟九二共識有何不同│鄭弘儀主持│【鄭知道了 完整版】20240111│三立新聞台 - 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gV4P_Jn7JM


https://zh.wikipedia.org/zh-tw/中華人民共和國航空母艦建造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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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中國國民黨 從 1945年至今,採取 敵對 中華人民共和國 爭取 唯一中國政權 重返 亞洲大陸 獲取 政權 為 主旨,發展至今!

在如此情境下?台灣居民 不時因 中國國民黨 引起各種【兩岸紛爭】【引起兩岸敵對】【引起兩岸敵視】

故此?應承認【中國人民共和國 中國共產黨 為 中國正統政權】

並證明以【取消 中國國民黨 解散 中國榮譽國民 為主旨,來停止 主張 中華民國 在台灣】

從此今後,兩岸敵對政權 (中國國民黨、中國人民共和國) 兩岸政權敵對歷史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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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福建艦離正式海試不遠了 未來搭載隱形戰機無人機 【新聞大白話精選】 - 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frY20y-kGg


https://zh.wikipedia.org/zh-tw/中華人民共和國航空母艦建造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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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中國國民黨 (中國流亡政權) 在【台灣】主張【中華民國】使得如今【中華民國在台灣】

停止主張【中華民國在台灣】,台灣居民就不用保護【中國國民黨、中國榮譽國民】。

停止主張【中國國民黨、中國榮譽國民】的【台灣居民 人權】就可以停止兩岸戰爭。

中國國民黨 主張 停止發展【國造武器】將造成台灣未來發展困難。

源於【中國國民黨】自歷史條件,主張該政黨為【中國政權】,這就是【流亡政府】。

基於國家安全為由【應第一時間 緝捕 中國國民黨 - 黨主席、中常委、黨主任、黨秘書、黨業務、黨群小組 】藉此【完成台灣獨立】【完成台灣民主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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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基於【三岸賭局】,可以接受【中華民國獨立】為第一個標準,但【中國國民黨 (中國政權) 】必需解散加入親民黨。

當中國國民黨未解散,第二標準是【前總統 李登輝:台灣制憲獨立】並將【中國滯留台灣份子】【遣返中國:遣返到 中國國民黨 黨綱 領土 亞洲大陸】。

兩岸最巨大紛爭:【兩岸維持現狀】即【中國國民黨 未解散】【中國榮譽國民 未解散】使得【中華民國 流亡政權 滯留 台灣】

兩岸關係,不需要為【中國國民黨】【中國榮譽國民】【中華民國】造成的困擾,引起各種危害兩岸和平發展的契機。

故此,為求台灣民主發展,應即處置【中國榮譽國民】【中國國民黨】【中華民國】的存廢事實。

如此就不再有【兩個中國】【兩岸中國】【兩岸統一】【中國統一】的紛爭。


不需因【中國國民黨】使得【台灣居民】遭到【中國政權】的人權威脅

不需因【中國榮譽國民】使得【台灣居民】遭到【中國政權】的政治迫害

不需因【中華民國】使得【台灣居民】遭到【中國政權】的武力統一

消滅一切錯誤的根源【中國政權在 台灣】
消滅一切錯誤的根源【中國國民黨 在 台灣】
消滅一切錯誤的根源【中華民國 在 台灣】
消滅一切錯誤的根源【中國榮譽國民 在 台灣】




請大家一起停止投票給 中國國民黨 加速停止 中國政權 在台灣。

2024年1月7日 星期日

【白藍合】問【白爛合】
【藍白合】問【爛白合】
機器大人戰 -【原創:白愁河 - 白臭河】是怎樣一回事?




號稱【白色力量】的【民眾黨 - 黨主席:柯文哲】背後【醫療事業體系】

號稱【藍色力量】的【警界代表:侯友宜】背後【黑白兩道賞臉支持;敬稱黑白仲介人

侯友宜妻發公開聲明:凱旋苑約滿將改社宅 https://udn.com/news/story/123307/7670296

當他們要攪弄出【藍白合】或【白藍合】就是一場悲劇!


一、柯文哲的政黨背景是【黨員名冊】?不存在!

二、侯友宜的警戒支持者【學長學弟制】?快閃跑!

三、他們合體結果 是 敗選居多

四、他們合體當選之後,政治利益分配將再次崩潰!


五、柯文哲 參選 台北市長期間,以所謂【 手術刀 - 切割 】台北市政毒瘤的謀略?其結果是失敗告終。

【貓纜:鉅額 - 維護費 案】失敗告終
【捷運:人事 - 服務員 案】失敗告終
他做事就那句話【有錢誰不會用】當然【挪用公款】是【刑法罪責】

綠批柯文哲農地爭議以拖待變 白營:按規定處理 2024-01-02 16:08 聯合報/ 記者 張裕珍 / 新竹即時報導 https://udn.com/news/story/123307/7681146

柯文哲農地爭議 高虹安:依法行政絕無包庇護航 2023/12/31 12:02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312310054.aspx


六、侯友宜 的 擔當問題,他有沒有【黑白包袱】存在?

【警察人員】:他老婆的家庭背景,可以蓋房子,分配 105 個門牌,應該挺厲害的!但至今為止沒有看到他老婆上新聞。

他老婆繼承土地蓋房子,蓋房子需要高額成本運作,且需要銀行擔保建物執照,這家族背景,聽起來就不簡單啊!有人推稱【建地取得 - 爭議】尚未報發!

凱旋苑 台北市政府 - 資料: 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F0DDAF49B89E9413&sms=72544237BBE4C5F6&s=CC824C89406007C9

侯友宜妻發公開聲明:凱旋苑約滿將改社宅 https://udn.com/news/story/123307/7670296

改為【社會住宅】?這似乎是【侯友宜】與【任美鈴】,要將【凱旋苑】高價賣給【市政府】,再由市政府出租?還是說【凱旋苑】的管理權移交給【市政府】,由市政府管理他們夫婦就ˇ以【收租屋紅利】,不管是【房屋仲介】和【社會住宅】都要交【房屋租金 給他們夫婦】

社會住宅 包租代管 - 申請辦法:https://pip.moi.gov.tw/V3/B/SCRB0501.aspx?mode=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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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 白 愁 河 】的由來,聽【阿德哥】說【那個 機器人大戰 - 文本編撰人員 來台灣,在基隆港被【臭臭河水】薰陶後,制定出【白臭河水】這個定案,再經過幾次美化就變成【 白愁河 】。

當然也有另一種想法【湊合】白湊合:湊合失敗?



2024年1月5日 星期五

兩岸政權的【灰色地帶】【模糊地帶】就是【中國政權 - 中國國民黨】的荒誕事實;
現在他們想玩【源自一個中國 分裂 後,再次統一?】目前階段是【一國兩制 不可分裂】
別被他們的荒誕繼續欺騙下去!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pPqhm0G0z4


看【曹興誠】批【趙少康】這很精彩啊!

可惜【馬英九】沒有在場!如果是開刷馬英九的臉,該有多好。

粗略一張圖,舉證【曹興誠】說明【模糊地帶】!

沒有 國家主權 中華民國 實際現況 就是這張圖

【中國國民黨 黨綱 領土 範圍 是 亞洲大陸】不包含台澎金馬,故此稱 中華民國 不在其所歸屬的領土範圍內,目前事實為【侵占 (台灣) 領土】或【侵占 太平洋戰勝國 美國境外領土】。




近代台灣教育【歷史課本】完全是【中國國民黨 編撰】可以說【100% 汙衊教育體系】
【中國國民黨】撰寫的各種教材,可謂是【偷三減四】造成各種教育分歧!

【英文】沒有【發音教材】【拼音教材】採用【填鴨式教育】

【歷史】發生【非事實敘述】【領土重疊】【人文分歧】【斷代史】【遮掩真相】採用【填鴨式教育】

【科學】教育【欠缺完善說明】採用【填鴨式教育】

【數學】採用【非現實演算】【非規模教育】就【違反科學發展】





2024年1月2日 星期二

誰是黑道?誰是最大的黑道是領國家薪俸的警察?
答案是【黑白仲介人:侯友宜】
【陳水扁 並未提攜 侯友宜】這背後是【郝柏村】的意思。
【台灣獨立、台灣制憲、台灣立國】的根基在哪?
罪無可赦的【中國政權】在台灣實施【終極統一】【兩岸中國政權統一】,他的名叫【中國國民黨】。




當年,【三岸賭局】啟動之後,知情的人?並不多!而我也不敢跟大家說太多,只敢按照目標提起【事由人物】【串聯需要】。

【事由人物:每一個被提起的關係人,無不是突然顯赫一時。】

【串聯需要:組織起一套有效的牌組,形成一套魔法風雲會。】

因為【郝柏村】認為【黑道】【白道】需要一個【公開 - 仲介人】,於是選擇【侯友宜】來擔任。

在這期間?白冰冰的老頭家,當時【台北、台中、高雄】最大的舞廳【黑老闆】,只能應【郝柏村】的要求承認【黑白仲介人】的存在。

在如此情況下,誕生出【黑白仲介人:侯友宜】

https://zh.wikipedia.org/zh-tw/中華民國警察#配階
https://zh.wikipedia.org/zh-tw/中華民國軍階#階級

【白曉燕案】前,曾一度報導過【郝柏村 親自領軍 干涉【 警務 查緝 】風月長所,甚至是 持槍進場與黑道談判。】不論這些事件的真偽;先豎立下一個【軍警系統 的 傳統關係】,不僅僅影響【新聞記者】也影響到【各種聲浪信息的控制 - 新聞控管 - 新聞控制】。

故此?
白曉燕案的【真偽】就成為【侯友宜】與【謝長廷】崢嶸頭角上位的契機,因為郝柏村的提攜兩人的背景,這就有著不一般的比較,甚至在【陳水扁 任 總統時期】亦有直接影響。

而今!侯友宜 代表 中國國民黨 參選 總統,引發起背後巨大爭議?只會有更多隱瞞。

【中國國民黨 新聞體系】許多人廣泛稱【陳水扁 提攜 侯友宜】,在我來講是一種錯覺!

這背後是【郝柏村】安排下大多數伏筆,如此宣傳為獲取【 陳水扁 支持者 選票】。

在 60 年代起到 90年代末,【警察學校】是【中國國民黨 - 除 軍校體系 外 另一個 黨校系統】,所有的警察對【中國國民黨 黨員份子】是非常忌諱再三,只要出示【黨證】【軍證】【警證】都是輕鬆放過。

故此有人說【軍警一家親】【軍階】【警階】都是【配槍】的【合法流氓】,且【軍人在前,警察在後。】形成一貫的社會管理作用。


在我來講?一個【黑白仲介人】出來選總統,這是非常詭譎的情況。

一般來說?政黨應培養有大批的【新生力軍】【黨員家庭】【黨派背景份子】應該都是【合適的政黨參選人】,當攪弄到【黑白仲介人】出來【參選】,這就不是單純現象!

過去【台灣黑道人物 - 參選】的最高位階是【立法委員 = 國會議員】其他擔任【特別助理】【業務助理】【汽車駕駛】就不在少數。
過去【台灣黑道人物 - 從軍 ( 不包含 中國國民黨 ) 】的最高位階是【國防部 - 少將】

所以?這怎樣【講】都不可能把【黑白仲介人】拿出來參選!這種【敏感身份】就不該用在這種地方。

這就有一個很大爭議?
【中國國民黨】沒有人願意【參選總統】嗎?
【中國國民黨】沒有合適人選【參選總統】嗎?

在【沒有人願意】【沒有合適人選】的現象下,那【中國國民黨】怎會有如此變化?

現在參選活動運用得是【新聞媒體】創造聲浪,各種新聞媒體都是【網路分享為主】,在合理範圍下【推廣網址】【推廣社群】【推廣頻道】都可以刺激起【投票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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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一個【等待解決】的大問題【台灣獨立】,這原因是【中國政權 代表 中國國民黨】與【中國政權 代表 中國共產黨】在台灣實施【一國兩制】下一階段是【兩岸統一、兩岸政權統一】

故此?

一、台灣獨立公投成功,但是【中國政權 持續干涉【 台灣內政、台灣國防、台灣科技 】是 一個不爭的事實。】

二、台灣獨立公投成功,但是【兩岸中國政權】形成【一國兩制】的【中華政權、中華國家】定義,還是框套著台灣。

所以?
台灣獨立的目標成功,在【 李登輝 總統 】的立論是【台灣制憲】直接取代【中華民國憲法】就能表示【台灣 為 正式國家】。

台灣獨立的現在目標,將演變成【中國國民黨】阻礙【台灣獨立】,【中國國民黨】阻礙【台灣制憲】,【中國國民黨】阻礙【台灣民主】。

能解決【中國國民黨】【中國榮譽國民】這些在台灣主張【中華民國】的中國人問題,才能夠讓台灣正式獨立。

故此?
要人們不仇視 中國人】【不敵對 中國人】【不抵制 中國人】
要人們不仇視 中國國民黨】【不敵對 中國國民黨】【不抵制 中國國民黨】
要人們不仇視 中國榮譽國民】【不敵對 中國榮譽國民】【不抵制 中國榮譽國民】


這就有很深厚,自 1945 年累積到今天為止,沒有解決的大爭議!

【中國政權 (中國國民黨) 】來到 台灣 後,【強徵稅收、強徵軍伕、侵占產業】都是事實。

強徵稅收:買飛機大砲 反攻大陸
強徵軍伕:十萬青年 十萬軍 反攻大陸
侵占產業:侵占民營公司、貪污舞弊、無惡不作、地皮流氓

今天若要【 中國國民黨 】去【 反攻大陸 】就根本沒可能發生!因為他們早就談妥【一國兩制】。

【兩岸貿易協商 (服貿) 】遭到中止就是最大現象,要知道【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入【國與國貿易協商】這不同於【辜汪會談 (民間代表) 】,這將是一次【國家 對 國家 的談判】,只要這個談判發生。

這就證明【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是兩個不同國家。

當這個【貿易協商】沒有進入【正式 國家 與 國家 談判】就代表【中國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實施【一國兩制】,他們的下一步就是【兩岸中國政權統一】。

再次重申:【兩岸 貿易協商 】只要進入【正式談判】就意味【民國】和【人民共和國】是兩個不同國家。


而現在【中國國民黨】與【 兩岸 - 中國政權代理人 - 蔡英文】持續利用【沒有 台灣當地政府機構 授權 貿易協商】,這就是【一國兩制】【兩岸中國政權統一】。

因為【 夏立言】代表【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去洽談【 中國政權統一 - 貿易制度】這代表著【兩岸中國政權】已經做出【 中國統一】的政治策略。

凡中國政權【違反台灣法律】【違反國際組織公約】【違反聯合國憲章】【違反美國聯邦政府約定】【違反美國在臺協會監督】就是 罪無可赦


故此? 請大家一起拒絕 中國國民黨】【 拒絕 中國政權】,只要他們【沒有他們參政、沒有他們當選】,台灣就不會走向【 兩岸中國政權統一】的事實。

所以?拒絕中國政權之外,徹底斷絕他們的一切經濟利益,徹底斷絕他們的一切台灣資源,唯有如此!才能夠確保【台灣未來發展】不會因【 中國國民黨】造成無法收拾的爛攤子。

如果 中國國民黨 堅信 兩個 中國統一、兩個 中華統一 是他們【 終極統一政策 (他們中國國民黨代表台灣與中國共產黨實施政策統一) 】,那麼當【美國】對【台灣】宣佈【停止生產 - 半導體】,再著轟炸台灣所有半導體工廠後。

【中國政權】將淪為世界罪人



趙少康的尷尬?何謂【中國】?
何謂【中國國民黨 主張 中華民國】不承認有【中華人民共和國】?
這【鴕鳥心態】是中國國民黨的一貫騙術!




中國國民黨 資深媒體人 趙少康,他口述不嚴謹的【國家關係】,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世界國家承認【唯一中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趙少康【口術】採【拖延不說明】就是【不作答】,當他有機會做【兩岸中國政權統一】【中國政權一國兩制】就不理會台灣居民的立場。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M9PjooLaMU
https://youtu.be/0M9PjooLaMU?si=pEVsrS7U6Wl27W73



再不消滅 中國國民黨 ,徹底阻止 中國政權在台灣 行使 一國兩制 兩岸中國不可分裂, 台灣將因中國國民黨的錯誤,淪為 中國犧牲品,在此之前,我們應拿 中國國民黨 來祭奠 台灣,藉此告誡台灣居民,中國政權是不可信賴。

中國國民黨 黨員 、 黨主席 ,必需給出一個正確無誤的答案,【有答案、沒有答案】都將讓人們徹底【捨棄 中國政權 在 台灣】。


一、虛構杜撰的歷史
二、欺騙民眾的行政
三、恐嚇台獨的政治
四、虛與蛇尾的詐欺
五、表裡不一的謊言

毀滅掉中國政權,台灣才有真正的新生,將不再遭中國政權的【壓迫、威脅、恐嚇】。

若選舉不能夠正當化,那當街擊斃犯罪的中國國民黨黨員,將成為一種最好的表達,表示中國政權的不善就累積出最深惡業。

【當中國國民黨的惡業不能停止】,那我們最好的處理方式是【停止 他們的一切運作,徹底毀滅整個中國政權。】


2023年12月31日 星期日

揭穿 趙少康 謊言 - 中國政權 一貫騙術 歷史 經濟 都是謊言
將中國人遣返其國家領土範圍由中國政府進行安置處理
臺灣關係法 全文內容。
根據【開羅宣言 並未有簽屬事實】這表示【蔣中正、蔣介石 (石岡一郎) 】都無權代表【美國】接收【台灣】




我這論點完全基於【台灣 是 國家】【台灣 是 獨立國家】來論述!


非核家園:有助於【台灣】將【核燃料棒】拿去製造【核武】,所以 趙少康 推動【核能發電】。

非台獨:怕台灣將【中國政權】驅逐出境,【中國國民黨 (中國政權) 主張【中華民國】在 台灣】引起一國兩制的國際定義;所以 中國國民黨 始終 推廣【不支持台獨】

美國對台灣獨立基於【臺灣關係法】從未公開拒絕台灣獨立。

反共保台:不需要在野黨介入政府施政,你可提建言,但無權施政。

外交條件?不提起【中華人民共和國 對 中國 代表權】的爭議!明顯避免說出【一個中國、一國兩制】中國政權紛爭。

大學教育:中國大學教授 在台灣教育學子!背後真相是【洗腦騙局】,甚至有很多標榜【留美歸台的中國人】侵占大多數社會利益。

中國大陸:更快的資本主義?完全是欺騙!

反攻大陸停歇:因為【台灣居民】不願意替【中國國民黨】進行【兩岸戰爭】不願意幫【中國國民黨 奪取 亞洲大陸政權領土】。

美國在臺協會 AIT :【美國政府行政機構】代表【美國政府】且遵循【臺灣關係法】

台灣潛艇:有助維護台灣軍事發展,嚇阻中國政權進行軍事威脅,這是合理發展軍事能力,遭中國國民黨 趙少康 所阻礙!

中華民國 比 中國人民共和國 早多少年都沒有用:你知道 中華民國 滅亡過幾次嗎?

中華民國領土 是哪?:退出聯合國前【亞洲大陸】是【中國國民黨 黨綱】維持至今的領土範圍;中華民國領土 從亞洲大陸 縮減成 台澎金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 停止 中國國民黨 黨員 的謊言,繼續下去?唯一方法是...........解散 中國政權 瓦解 中國勢力,將他們全部遣送回亞洲大陸,也就是【中國國民黨 黨綱 的 中國領土】交由【世界國家承認的 中國政權(中國共產黨) 進行 中國居民 相關安置工作】。

為維護【兩岸和平協議】,應盡速解決兩岸中國政權紛爭,若無法解決則將【中國人士政治罪犯】 經【 聯合國】 引渡 遣返 中國 接受 法律制裁。

台灣居民 拒絕 維護 中國國民黨 主張 中華民國,拒絕為【兩岸中國政權領土】【兩岸中國主權代表】的糾紛進行【戰爭】,故此,應請 中國國民黨 代表 中華民國 正式解散,當台灣獨立即證明【兩岸關係 再無 一個中國 紛爭 亦無 一國兩制 紛爭】,相關戰爭咎首因由消滅後,將以【台灣獨立國家】為正式代表。

沒有中國國民黨 就沒有一國兩制,沒有兩岸一個中國

這一切的解決方法【解散 中國政權 在 台灣】就是【解散 中國國民黨 在 台灣】就不在有政黨在台灣主張中華民國。

取消【 中國人士】在 台灣【參選人資格】【被選舉人資格】【公務人員資格】【呼籲 台灣企業主 停止 中國人士 在台灣的工作資格】。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XuMj9LcJbI



美國眾議院:臺灣關係法
在我個人的解讀背景是【中國革命軍】【日本帝國軍人】侵占台灣領土的背景。
一、日本帝國軍 並未全面撤離台灣,在台灣有為數不少的日本人。
二、日本帝國軍 與 中國革命軍 商議後,由 中國革命軍 虛構 中國政權 主張 中華民國。
三、基於 日本帝國 以相類似手段,控制東南亞國家,誘發內戰至今未果 ( 東南亞地區、菲律賓、印尼、緬甸) 。
四、中國革命軍 主張 中國國民黨,捏造虛構中國歷史,主張台灣為中國領土。
五、太平洋戰爭 日本戰敗 放棄 台灣殖民地,該領土應歸屬 美國 ,而非 中國國民黨。
六、根據【開羅宣言 並未有簽屬事實】蔣介石、蔣中正 都無權代表【美國】接收【台灣】
七、在台灣表述錯誤歷史內容,造成國際社會衝突,應請中國政權向世界國家道歉。
八、捏造錯誤歷史的【中國國民黨】或【日本殖民台灣 - 領導人】,該歷史真相應盡速公開公眾,恢復台灣民主獨立。

https://zh.wikipedia.org/zh-tw/臺灣關係法

眾議院提案:《美國與臺灣關係法》(H.R. 2479), 克萊門特·約翰·扎布洛基(D-WI), 1979年2月28日

委員會審核:外交委員會
眾議院通過:1979年3月13日(345–55)
參議院通過:1979年3月14日(90–6)
協商委員會報告:1979年3月24日
眾議院同意通過: 1979年3月28日(339–50)
參議院同意通過:1979年3月29日(85–4)
總統簽署生效:吉米·卡特,197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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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關係法》(公法 96-8、22 U.S.C. 3301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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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台灣關係法

January 1, 1979
TAIWAN RELATIONS ACT
PUBLIC LAW 96-8 96TH CONGRESS
An Act

1979 年 1 月 1 日
與台灣關係法
公法 96-8 第 96 屆國會
一項法案


To help maintain peace, security, and stability in the Western Pacific and to promote the foreign policy of the United States by authorizing the continuation of commercial, cultural, and other relations between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people on Taiwan, and for other purposes.
Be it enacted by the Senate and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in Congress assembled, Short Title

授權美國人民與台灣人民繼續保持商業、文化和其他關係,幫助維護西太平洋地區的和平、安全與穩定,並促進美國的外交政策,並以其他目的。
由美利堅合眾國參議院和眾議院在國會中製定, 短標題

SECTION 1.
This Act may be cited as the “Taiwan Relations Act”.
Findings and Declaration of Policy

部分。1
本法得稱為「與台灣關係法」。
調查結果和政策聲明

Section. 2.
The President- having terminated governmental relations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 recognized by the United States as the Republic of China prior to January 1, 1979, the Congress finds that the enactment of this Act is necessary–
to help maintain peace, security, and stability in the Western Pacific; and
to promote the foreign policy of the United States by authorizing the continuation of commercial, cultural, and other relations between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people on Taiwan.
It is the policy of the United States–
to preserve and promote extensive, close, and friendly commercial, cultural, and other relations between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people on Taiwan, as well as the people on the China mainland and all other peoples of the Western Pacific area;
to declare that peace and stability in the area are in the political, security, and economic interest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are matters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
to make clear that the United States decision to establish diplomatic relations with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rests upon the expectation that the future of Taiwan will be determined by peaceful means;
to consider any effort to determine the future of Taiwan by other than peaceful means, including by boycotts or embargoes, a threat to the peace and security of the Western Pacific area and of grave concern to the United States;
to provide Taiwan with arms of a defensive character; and
to maintain the capacity of the United States to resist any resort to force or other forms of coercion that would jeopardize the security, or the social or economic system, of the people on Taiwan.
Nothing contained in this Act shall contravene the interest of the United States in human rights, especially with respect to the human rights of all the approximately eighteen million inhabitants of Taiwan. The preservation and enhancement of the human rights of all the people on Taiwan are hereby reaffirmed as objectives of the United States.

Implementation of United States Policy with Regard to Taiwan

部份。2

總統——在 1979 年 1 月 1 日之前終止了美國與被美國承認為中華民國的台灣統治當局之間的政府關係,國會認為有必要頒布本法案——
協助維護西太平洋地區的和平、安全與穩定;和透過授權美國人民與台灣人民之間繼續保持商業、文化和其他關係來促進美國的外交政策。
這是美國的政策——
維護和促進美國人民和台灣人民、中國大陸人民和西太平洋地區所有其他人民之間廣泛、密切和友好的商業、文化和其他關係;
宣布該地區的和平與穩定符合美國的政治、安全和經濟利益,並且是國際關注的問題;
明確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的決定是基於以和平方式決定台灣的未來的期望;
考慮以非和平方式決定台灣未來的任何努力,包括抵製或禁運,這對西太平洋地區的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並引起美國的嚴重關切;
向台灣提供防禦性武器;和維持美國抵抗任何可能危及台灣人民安全、社會或經濟制度的武力或其他形式脅迫行為的能力。
本法的任何內容均不得違背美國在人權方面的利益,特別是有關台灣約一千八百萬居民的人權的利益。特此重申維護和加強台灣全體人民的人權是美國的目標。

美國對台政策的實施

Section. 3.

In furtherance of the policy set forth in section 2 of this Act, the United States will make available to Taiwan such defense articles and defense services in such quantity as may be necessary to enable Taiwan to maintain a sufficient self-defense capability.
The President and the Congress shall determine the nature and quantity of such defense articles and services based solely upon their judgment of the needs of Taiwan, in accordance with procedures established by law. Such determination of Taiwan’s defense needs shall include review by United States military authorities in connection with recommendations to the President and the Congress.
The President is directed to inform the Congress promptly of any threat to the security or the social or economic system of the people on Taiwan and any danger to the interests of the United States arising therefrom. The President and the Congress shall determine, in accordance with constitutional processes, appropriate action by the United States in response to any such danger.

Application of Laws; International Agreements

部分。 3.

為推進本法第二節規定的政策,美國將向台灣提供必要數量的國防物品和國防服務,以使台灣保持足夠的自衛能力。
總統和國會應根據法律規定的程序,僅根據對台灣所需的判斷來確定此類國防物品和服務的性質和數量。台灣國防需求的決定應包括美國軍事當局根據向總統和國會提出的建議進行審查。
總統接獲指示,若台灣人民的安全或社會經濟制度受到任何威脅,以及由此而對美國利益造成任何威脅,應立即通知國會。總統和國會應根據憲法程序決定美國針對任何此類危險採取的適當行動。

法律的適用;國際協議

Section. 4.

The absence of diplomatic relations or recognition shall not affect the application of the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with respect to Taiwan, and the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shall apply with respect to Taiwan in the manner that the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applied with respect to Taiwan prior to January 1, 1979.
The application of subsection (a) of this section shall include, but shall not be limited to, the following:
Whenever the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refer or relate to foreign countries, nations, states, governments, or similar entities, such terms shall include and such laws shall apply with such respect to Taiwan.
Whenever authorized by or pursuant to the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to conduct or carry out programs, transactions, or other relations with respect to foreign countries, nations, states, governments, or similar entities, the President or any agency of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is authorized to conduct and carry out, in accordance with section 6 of this Act, such programs, transactions, and other relations with respect to Taiwan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the performance of services for the United States through contracts with commercial entities on Taiwa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pplicable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The absence of diplomatic relations and recognition with respect to Taiwan shall not abrogate, infringe, modify, deny, or otherwise affect in any way any rights or obligations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those involving contracts, debts, or property interests of any kind) under the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heretofore or hereafter acquired by or with respect to Taiwan.
For all purposes under the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including actions in any court in the United States, recogni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hall not affect in any way the ownership of or other rights or interests in properties, tangible and intangible, and other things of value, owned or held on or prior to December 31, 1978, or thereafter acquired or earned by the 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
Whenever the application of the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depends upon the law that is or was applicable on Taiwan or compliance therewith, the law applied by the people on Taiwan shall be considered the applicable law for that purpose.
Nothing in this Act, nor the facts of the President’s action in extending diplomatic recognition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he absence of diplomatic relations between the people on Taiwan and the United States, or the lack of recognition by the United States, and attendant circumstances thereto, shall be construed in any administrative or judicial proceeding as a basis for any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agency, commission, or department to make a finding of fact or determination of law, under the Atomic Energy Act of 1954 and the Nuclear Non-Proliferation Act of 1978, to deny an export license application or to revoke an existing export license for nuclear exports to Taiwan.
For purposes of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Taiwan may be treated in the manner specified in the first sentence of section 202(b) of that Act.
The capacity of Taiwan to sue and be sued in courts in the United Stat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shall not be abrogated, infringed, modified, denied, or otherwise affected in any way by the absence of diplomatic relations or recognition.
No requirement, whether expressed or implied, under the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with respect to maintenance of diplomatic relations or recognition shall be applicable with respect to Taiwan.
For all purposes, including actions in any court in the United States, the Congress approves the continuation in force of all treaties and other international agreements, including multilateral conventions, entered into by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 recognized by the United States as the Republic of China prior to January 1, 1979, and in force between them on December 31, 1978, unless and until terminated in accordance with law.
Nothing in this Act may be construed as a basis for supporting the exclusion or expulsion of Taiwan from continued membership in any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institution or any other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verseas Private Investment Corporation

部分。 4.

沒有外交關係或不承認不影響美國法律對台灣的適用,美國法律應按照美國法律對台灣適用的方式適用。1979 年 1 月 1 日之前到過台灣。
本節(a)款的適用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
每當美國法律提及或涉及外國、民族、州、政府或類似實體時,此類術語應包括台灣,且此類法律應適用於台灣。
每當經美國法律授權或根據美國法律進行或開展與外國、民族、州、政府或類似實體有關的計劃、交易或其他關係時,總統或美國政府的任何機構被授權根據本法第6 條開展與台灣有關的此類計劃、交易和其他關係(包括但不限於透過與商業實體簽訂合約為美國提供服務)台灣),根據美國適用的法律。
與台灣沒有外交關係和承認的情況並不以任何方式廢除、侵犯、修改、否認或以其他方式影響任何權利或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涉及合約、債務或任何形式的財產利益的權利或義務)根據台灣先前或此後獲得的或與台灣有關的美國法律。
就美國法律規定的所有目的而言,包括在美國任何法院的訴訟,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承認不得以任何方式影響有形和無形財產的所有權或其他權利或利益,以及1978 年12 月31 日或之前擁有或持有,或此後台灣當局獲得或賺取的其他有價值的東西。
每當美國法律的適用取決於台灣現在或曾經適用的法律或遵守該法律時,台灣人民適用的法律應被視為為此目的的適用法律。
該法案中沒有任何內容,也沒有提及總統外交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動、台灣人民與美國之間沒有外交關係、或沒有得到美國的承認以及隨之而來的事實。其情況,應在任何行政或司法程序中解釋為任何美國政府機構、委員會或部門根據1954 年《原子能法》和《核不擴散法》作出事實調查或法律決定的基礎1978 年法案,拒絕向台灣出口核產品的出口許可證申請或吊銷現有的出口許可證。
就《移民與國籍法》而言,台灣可依該法第 202(b) 條第一句規定的方式對待。
台灣根據美國法律在美國法院起訴和被起訴的能力,不得因沒有外交關係或以任何方式被廢除、侵犯、修改、否認或以其他方式影響。承認。
美國法律中關於維持外交關係或承認的任何要求,無論是明示或暗示,均不適用於台灣。
出於所有目的,包括在美國任何法院採取的行動,國會批准美國和美國承認的台灣管理當局簽訂的所有條約和其他國際協議(包括多邊公約)繼續有效1979年1月1日之前為中華民國,並於1978年12月31日在兩國之間生效,除非並直至依法終止。
本法的任何內容均不得解釋為支持排除或開除台灣繼續成為任何國際金融機構或任何其他國際組織成員的依據。

海外私人投資公司

Section. 5.

During the three-year period beginning on the date of enactment of this Act, the $1,000 per capita income restriction in insurance, clause (2) of the second undesignated paragraph of section 231 of the reinsurance, Foreign Assistance Act of 1961 shall not restrict the activities of the Overseas Private Investment Corporation in determining whether to provide any insurance, reinsurance, loans, or guaranties with respect to investment projects on Taiwan.
Except as provided in subsection (a) of this section, in issuing insurance, reinsurance, loans, or guaranties with respect to investment projects on Taiwan, the Overseas Private Insurance Corporation shall apply the same criteria as those applicable in other parts of the world.

The American Institute of Taiwan

部分。 5.

自本法頒布之日起的三年期間內,《1961 年外國援助法》再保險第 231 條第 2 款未指定的第 (2) 款中的人均保險收入限制為 1,000 美元,不得限制海外私人投資本公司決定是否為台灣投資項目提供任何保險、再保險、貸款或擔保的活動。
除本條第一款規定外,海外私人保險公司在台灣地區投資項目簽發保險、再保險、貸款或擔保時,應適用與世界其他地區相同的標準。

美國台灣學會

Section. 6.

Programs, transactions, and other relations conducted or carried out by the President or any agency of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with respect to Taiwan shall, in the manner and to the extent directed by the President, be conducted and carried out by or through–
The 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 a nonprofit corporation incorporated under the laws of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 or
such comparable successor nongovermental entity as the President may designate, (hereafter in this Act referred to as the “Institute”).
Whenever the President or any agency of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is authorized or required by or pursuant to the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to enter into, perform, enforce, or have in force an agreement or transaction relative to Taiwan, such agreement or transaction shall be entered into, performed, and enforced, in the manner and to the extent directed by the President, by or through the Institute.
To the extent that any law, rule, regulation, or ordinance of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 or of any State or political subdivision thereof in which the Institute is incorporated or doing business, impedes or otherwise interferes with the performance of the functions of the Institute pursuant to this Act; such law, rule, regulation, or ordinance shall be deemed to be preempted by this Act.

Services by the Institute to United States Citizens on Taiwan

部分。 6.

總統或美國政府任何機構針對台灣進行的計劃、交易和其他關係,應按照總統指示的方式和範圍,由或透過以下人員進行和進行:
美國在台協會,根據哥倫比亞特區法律成立的非營利公司,或總統可能指定的類似繼任非政府實體(以下在本法中稱為「研究所」)。
每當總統或美國政府的任何機構經美國法律授權或要求籤署、執行、執行或生效與台灣有關的協議或交易時,該協議或交易應並按照主席指示的方式和範圍,由研究所或通過研究所製定、執行和執行。
如果哥倫比亞特區或研究所註冊成立或開展業務的任何州或政治分區的任何法律、規則、條例或法令妨礙或以其他方式乾擾研究所履行職能根據本法;此類法律、規則、條例或法令應被視為優先於本法。

該研究所為台灣的美國公民提供的服務

Section. 7.

The Institute may authorize any of its employees on Taiwan–
to administer to or take from any person an oath, affirmation, affidavit, or deposition, and to perform any notarial act which any notary public is required or authorized by law to perform within the United States;
To act as provisional conservator of the personal estates of deceased United States citizens; and
to assist and 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United States persons by performing other acts such as are authorized to be performed outside the United States for consular purposes by such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as the President may specify.
Acts performed by authorized employees of the Institute under this section shall be valid, and of like force and effect within the United States, as if performed by any other person authorized under the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to perform such acts.

Tax Exempt Status of the Institute

部分。 7.

該研究所可授權其在台灣的任何員工—
向任何人宣誓、確認、宣誓或宣誓,並執行法律要求或授權任何公證人在美國境內執行的任何公證行為;擔任已故美國公民個人財產的臨時保管人;和透過執行其他行為(例如總統可能指定的美國法律授權出於領事目的在美國境外執行的其他行為)協助和保護美國人的利益。
研究所授權員工根據本節實施的行為應是有效的,並且在美國境內具有同等效力,如同由美國法律授權實施此類行為的任何其他人所實施的一樣。

研究所的免稅地位

SECTION. 8.

The Institute, its property, and its income are exempt from all taxation now or hereafter imposed by the United States (except to the extent that section 11(a)(3) of this Act requires the imposition of taxes imposed under chapter 21 of the Internal Revenue Code of 1954, relating to the Federal Insurance Contributions Act) or by State or local taxing authority of the United States.
For purposes of the Internal Revenue Code of 1954, the Institute shall be treated as an organization described in sections 170(b)(1)(A), 170(c), 2055(a), 2106(a)(2)(A),, 2522(a), and 2522(b).

FURNISHING PROPERTY AND SERVICES TO AND OBTAINING SERVICES FROM THE INSTITUTE

部分。 8.

研究所、其財產和收入均免徵美國現在或以後徵收的所有稅款(本法第 11(a)(3) 條要求徵收根據該法第 21 章徵收的稅款的情況除外)。1954 年《國內稅法》,與《聯邦保險繳款法》相關)或美國州或地方稅務機關。
就 1954 年國內稅法而言,該協會應被視為第 170(b)(1)(A)、170(c)、2055(a)、2106(a)(2)( A)、2522( a)和2522(b)。

向該機構提供財產和服務以及從該機構獲取服務

Section. 9.

Any agency of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is authorized to sell, loan, or lease property (including interests therein) to, and to perform administrative and technical support functions and services for the operations of, the Institute upon such terms and conditions as the President may direct. Reimbursements to agencies under this subsection shall be credited to the current applicable appropriation of the agency concerned.
Any agency of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is authorized to acquire and accept services from the Institute upon such terms and conditions as the President may direct. Whenever the President determines it to be in furtherance of the purposes of this Act, the procurement of services by such agencies from the Institute may be effected without regard to such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normally applicable to the acquisition of services by such agencies as the President may specify by Executive order.
Any agency of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making funds available to the Institute in accordance with this Act shall make arrangements with the Institute for the Comptroller General of the United States to have access to the; books and records of the Institute and the opportunity to audit the operations of the Institute.

Taiwan Instrumentality

部分。 9.

美國政府的任何機構均有權根據總統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向研究所出售、出借或租賃財產(包括其中的權益),並為其運營履行行政和技術支援職能和服務直接的。依本款提供給各機構的報銷應記入有關機構目前適用的撥款。
美國政府的任何機構都有權根據總統指示的條款和條件取得和接受研究所的服務。每當總統決定為了促進本法的目的時,此類機構從研究所採購服務時,可以不考慮通常適用於此類機構獲取服務的美國法律,例如總統可以透過行政命令指定。
根據本法向研究所提供資金的任何美國政府機構應與研究所做出安排,以便美國審計長能夠獲得;研究所的帳簿和記錄以及審計研究所運作的機會。

台灣樂器

Section. 10.

Whenever the President or any agency of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is authorized or required by or pursuant to the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to render or provide to or to receive or accept from Taiwan, any performance, communication, assurance, undertaking, or other action, such action shall, in the manner and to the. extent directed by the President, be rendered or Provided to, or received or accepted from, an instrumentality established by Taiwan which the President determines has the necessary authority under the laws applied by the people on Taiwan to provide assurances and take other actions on behalf of Taiwan in accordance with this Act.
The President is requested to extend to the instrumentality established by Taiwan the same number of offices and complement of personnel as were previously operated in the United States by the 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 recognized as the Republic of China prior to January 1, 1979.
Upon the granting by Taiwan of comparable privileges and immunities with respect to the Institute and its appropriate personnel, the President is authorized to extend with respect to the Taiwan instrumentality and its appropriate; personnel, such privileges and immunities (subject to appropriate conditions and obligations) as may be necessary for the effective performance of their functions.

Separation of Government Personnel for Employment with the Institute

部分。 10.

每當總統或美國政府的任何機構根據美國法律授權或要求向台灣提供或從台灣接收或接受任何履行、通信、保證、承諾或其他行動時,此類行動應以下列方式進行。在總統指示的範圍內,向台灣設立的機構提供或接受該機構,或從該機構接收或接受該機構,而總統認為該機構根據台灣人民適用的法律擁有必要的權力,可以代表台灣人民提供保證並採取其他行動台灣地區依本條例規定。
請總統向台灣設立的機構提供與 1979 年 1 月 1 日之前被承認為中華民國的台灣管理當局在美國運作的相同數量的辦事處和人員編制。
在台灣授予該研究所及其適當人員類似的特權和豁免權後,總統有權擴大台灣機構及其適當人員的特權和豁免權;人員,有效履行職能所需的特權和豁免(符合適當的條件和義務)。

政府人員與研究所就業的分離

Section. 11.

Under such terms and conditions as the President may direct, any agency of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may separate from Government service for a specified period any officer or employee of that agency who accepts employment with the Institute.
An officer or employee separated by an agency under paragraph (1) of this subsection for employment with the Institute shall be entitled upon termination of such employment to reemployment or reinstatement with such agency (or a successor agency) in an appropriate position with the attendant rights, privileges, and benefits with the officer or employee would have had or acquired had he or she not been so separated, subject to such time period and other conditions as the President may prescribe.
An officer or employee entitled to reemployment or reinstatement rights under paragraph (2) of this subsection shall, while continuously employed by the Institute with no break in continuity of service, continue to participate in any benefit program in which such officer or employee was participating prior to employment by the Institute, including programs for compensation for job-related death, injury, or illness; programs for health and life insurance; programs for annual, sick, and other statutory leave; and programs for retirement under any system established by the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except that employment with the Institute shall be the basis for participation in such programs only to the extent that employee deductions and employer contributions, as required, in payment for such participation for the period of employment with the Institute, are currently deposited in the program’s or system’s fund or depository. Death or retirement of any such officer or employee during approved service with the Institute and prior to reemployment or reinstatement shall be considered a death in or retirement from Government service for purposes of any employee or survivor benefits acquired by reason of service with an agency of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Any officer or employee of an agency of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who entered into service with the Institute on approved leave of absence without pay prior to the enactment of this Act shall receive the benefits of this section for the period of such service.
Any agency of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employing alien personnel on Taiwan may transfer such personnel, with accrued allowances, benefits, and rights, to the Institute without a break in service for purposes of retirement and other benefits, including continued participation in any system established by the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for the retirement of employees in which the alien was participating prior to the transfer to the Institute, except that employment with the Institute shall be creditable for retirement purposes only to the extent that employee deductions and employer contributions.. as required, in payment for such participation for the period of employment with the Institute, are currently deposited in the system’ s fund or depository.
Employees of the Institute shall not be employee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in representing the Institute, shall be exempt from section 207 of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For purposes of sections 911 and 913 of the Internal Revenue Code of 1954, amounts paid by the Institute to its employees shall not be treated as earned income. Amounts received by employees of the Institute shall not be included in gross income, and shall be exempt from taxation, to the extent that they are equivalent to amounts received by civilian officers and employees of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as allowances and benefits which are exempt from taxation under section 912 of such Code.
Except to the extent required by subsection (a)(3) of this section, service performed in the employ of the Institute shall not constitute employment for purposes of chapter 21 of such Code and title II of the Social Security Act.

Reporting Requirement

部分。 11.

根據總統可能指示的條款和條件,美國政府的任何機構都可以在指定期限內將接受該研究所僱用的該機構的任何官員或僱員從政府部門離職。
依本款第(1) 款被機構離職而受僱於本所的官員或僱員,在終止僱傭關係後,應有權在該機構(或繼任機構)重新受僱或復職,擔任適當的職位,並享有相應的權利如果官員或僱員沒有如此離職,他或她將擁有或獲得的、特權和福利,但須遵守總統規定的時間段和其他條件。
依本款第 (2) 款享有再就業或復職權利的官員或僱員,在繼續受僱於研究所且服務連續性不中斷的情況下,應繼續參加該官員或僱員之前曾參加的任何福利計劃研究所的就業,包括與工作相關的死亡、受傷或疾病的賠償計劃;健康和人壽保險計劃;年假、病假及其他法定假計劃;以及美國法律建立的任何制度下的退休計劃;除非在研究所就業應成為參與此類計劃的基礎,但前提是僱員扣除額和雇主繳款(按要求)用於支付在研究所就業期間的參與費用,目前存入該計劃或系統的基金或存管。任何此類官員或僱員在經批准為研究所服務期間以及在重新就業或復職之前死亡或退休,應被視為在政府服務中死亡或退休,以獲取因在機構機構服務而獲得的任何僱員或遺屬福利。美國政府。
在本法頒布之前,在經批准的無薪休假期間進入研究所任職的美國政府機構的任何官員或僱員,應在任職期間享受本節規定的福利。
在台灣僱用外籍人員的任何美國政府機構均可將此類人員連同應計津貼、福利和權利轉移到該研究所,不得中斷服務,以享受退休和其他福利,包括繼續參與美國建立的任何制度美國關於外國人在轉入研究所之前參與的僱員退休的法律,但在研究所的工作僅在僱員扣除和雇主繳款的範圍內才可計入退休目的。作為在研究所工作期間參加此類活動所需的費用,目前已存入系統的基金或存管處。
研究所的僱員不得是美國僱員,並且代表研究所時應免受《美國法典》第 18 章第 207 條的約束。
就 1954 年《國內稅收法》第 911 和 913 條而言,研究所向其僱員支付的金額不應被視為賺取的收入。研究所僱員收到的金額不應計入總收入,並且應免稅,只要這些金額相當於美國政府文職官員和僱員作為津貼和福利收到的金額,這些金額是根據該法典第 912 條可免稅。
除本節 (a)(3) 小節要求的範圍外,受僱於研究所提供的服務不構成本法典第 21 章和《社會保障法》第二章中所指的僱用。

報告要求

Section. 12.

The Secretary of State shall transmit to the Congress the text of any agreement to which the Institute is a party. However, any such agreement the immediate public disclosure of which would, in the opinion of the President, be prejudicial to the national security of the United States shall not be so transmitted to the Congress but shall be transmitted to the Committee on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Senate and the Committee on Foreign Affairs of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under an appropriate injunction of secrecy to be removed only upon due notice from the President.
For purposes of subsection (a), the term “agreement” includes-
any agreement entered into between the Institute and the 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 or the instrumentality established by Taiwan; and
any agreement entered into between the Institute and an agency of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Agreements and transactions made or to be made by or through the Institute shall be subject to the same congressional notification, review, and approval requirements and procedures as if such agreements and transactions were made by or through the agency of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on behalf of which the Institute is acting.
During the two-year period beginning on the effective date of this Act, the Secretary of State shall transmit to the Speaker of the House and Senat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and the Committee on Foreign Relations of Foreign Relations the Senate, every six months, a report describing and reviewing economic relations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aiwan, noting any interference with normal commercial relations.

RULES AND REGULATIONS

部分。 12.

國務卿應將研究所作為締約方的任何協議的文本轉交國會。然而,總統認為立即公開披露會損害美國國家安全的任何此類協議,不得轉交國會,而應轉交美國外交關係委員會。參議院和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根據適當的保密禁令,只有在總統發出適當通知後才能將其解除。
就(a)款而言,「協議」一詞包括—
該研究所與台灣主管機關或台灣設立的機構之間簽訂的任何協議;和該研究所與美國政府機構之間簽訂的任何協議。
由或透過研究所達成或將達成的協議和交易應遵守相同的國會通知、審查和批准要求和程序,就像此類協議和交易是由美國政府機構代表或透過其達成的一樣。該研究所正在採取行動。
自本法生效之日起兩年內,國務卿應每六個月向參眾兩院議長和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提交一份報告描述和審查美國與台灣之間的經濟關係,指出任何對正常商業關係的幹擾。
條款和規則

SECTION. 13.

The President is authorized to prescribe such rules and regulations as he may deem appropriate to carry out the purposes of this Act. During the three-year period beginning on the effective date speaker of this Act, such rules and regulations shall be transmitted promptly to the Speaker of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and to the Committee on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Senate. Such action shall not, however, relieve the Institute of the responsibilities placed upon it by this Act.’
Congressional Oversight

部分。 13.

總統有權制定他認為適當的規則和條例,以實現本法的目的。自本法議長生效之日起三年內,此類規則和條例應及時送交眾議院議長和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然而,此類行動不應免除本法賦予研究所的責任。
國會監督

Section. 14.

The Committee on Foreign Affairs of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the Committee on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Senate, and other appropriate committees of the Congress shall monit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visions of this Act;
the operation and procedures of the Institute;
the legal and technical aspects of the continuing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aiwan;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olicies of the United States concerning security and cooperation in East Asia.
Such committees shall report, as appropriate, to their respective Houses on the results of their monitoring.

Definitions

部分。 14.

眾議院外交委員會、參議院外交委員會和國會其他適當委員會應監督—
執行本法的規定;
研究所的運作和程序;
美國與台灣之間持續關係的法律與技術面;和美國東亞安全與合作政策的實施。
這些委員會應酌情向各自的眾議院報告其監督結果。

定義

Section. 15. For purposes of this Act-

the term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includes any statute, rule, regulation, ordinance, order, or judicial rule of decis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or any political subdivision thereof; and
the term “Taiwan” includes, as the context may require, the islands of Taiwan and the Pescadores, the people on those islands, corporations and other entities and associations created or organized under the laws applied on those islands, and the 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 recognized by the United States as the Republic of China prior to January 1, 1979, and any successor governing authorities (including political subdivisions, agencies, and instrumentalities thereof).

Authorization of Appropriations

部分。 15. 就本法而言——

「美國法律」一詞包括美國或其任何政治部門的任何成文法、規則、條例、條例、命令或司法決策規則;和 根據上下文的需要,「台灣」一詞包括台灣島嶼和澎湖列島、這些島嶼上的人民、根據這些島嶼上適用的法律創建或組織的公司和其他實體和協會,以及台灣的管理當局在1979 年1月1 日之前被美國承認為中華民國,以及任何繼承的管理當局(包括其政治分區、機構和工具)。

撥款授權

Section. 16.

In addition to funds otherwise available to carry out the provisions of this Act, there are authorized to be appropriated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fiscal year 1980 such funds as may be necessary to carry out such provisions. Such funds are authorized to remain available until expended.
Severability of Provisions

部分。 16.

除了執行本法規定的其他資金外,還授權國務卿在 1980 財政年度撥款執行這些規定所需的資金。這些資金被授權在用完之前一直可用。
條款的可分割性

Section. 17.

If any provision of this Act or the application thereof to any person or circumstance is held invalid, the remainder of the Act and the application of such provision to any other person or circumstance shall not be affected thereby.
Effective Date

部分。 17.

如果本法的任何規定或其對任何人或情況的適用被視為無效,則該法的其餘部分以及該規定對任何其他人或情況的適用不受影響。
生效日期

Section. 18.

This Act shall be effective as of January 1, 1979. Approved April 10, 1979.

部分。 18.

本法自1979年1月1日起施行。1979年4月10日核准。





【校外宿舍】我並未提過【侯友宜】
意圖 複製 三岸賭局 發生錯誤的【人、團體、組織】有多少人?




前面,我提到過【校外宿舍】事件,也提到過【賭神高靳計畫】遭【中國國民黨 - 複製】【台灣民進黨 - 複製】【國防部 退輔會 - 複製 出 全聯社 】......................

所謂【侯友宜】的【文化大學 - 校外宿舍 - 凱旋苑 】無疑是我提起【尹衍樑】時,那所謂【校外宿舍 賺取 學生宿舍 租金】的起步方案。

若說【郝柏村】挑選【侯友宜】作為【黑白仲介人】。

跟後.........
【孫道存】【微風廣場】的急流勇退,
【徐旭東】【太平洋百貨】的歇業店,
【全聯社 (國防部 - 退輔會 - 軍公教福利處 - 持股) 上市上櫃】
............這都【複製出錯誤內容】,因為前者【傳統 百貨公司】,後者 將【國有財產 上市上櫃】 就做錯事走錯路子。

【戰國策】意圖複製【系統整合股份有限公司】也搞出一堆錯誤,搞到最後【有許多子公司(順律顧問、民意傳播、爆米花數位、大社會資訊)】本業都給捨棄了!

說到【戰國策】不得不提起【神腦】【神通】的演變過程...........就非常離奇.................以進行【系統整合】為目標的兩家公司,演變成【神腦國際】【聯華神通】,問題變得加倍嚴重,因為【賽門鐵克】停止提供技術支援。

在實現【國立故宮博物院典藏計畫】為理由獲取【美國電子攝影 數位相機 技術】;當時某承包商以【光學掃描儀】得標後;因為處理不慎,造成【古文書頁破損】遭到控訴。

可能沒人能想像【中國國民黨】 主張 以【光學掃瞄】進場得標後,因【光學掃瞄儀器】上蓋 擠壓 造成 古文書頁 破損,需負責修復古文書頁,使得有人動用【職權】稱【數千頁保存不完善書頁 需全部 【數位電子攝影】 完成後,送交 Adobe 由專業人員進行圖文拼接,這使得【 Adobe Photoshop 】的【魔術棒 指令 - 快速去背、溶入背景、合併圖片】形成更高階版本【輸出圖樣:幾可亂真 真偽難辨】。

PS . 這些古文書頁破損的修復?在【國立故宮博物院】是否有【修繕計畫】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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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鬧出一則【小新聞】
【戰國策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戰國策國際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竟然幫【親民黨 - 柯文哲】進行【 網軍 】操控各種網路聲浪。

前員工爆民眾黨養網軍-ptt臉書洗版帶風向-戰國策喊告https://tw.news.yahoo.com/前員工爆民眾黨養網軍-ptt臉書洗版帶風向-戰國策喊告-060837923.html
自稱前員工爆料戰國策幫民眾黨養網軍-正版前員工-四叉貓-可信度不高https://tw.news.yahoo.com/自稱前員工爆料戰國策幫民眾黨養網軍-正版前員工-四叉貓-可信度不高-070425067.html





2023年12月30日 星期六

【中華人民共和國】買【新浪網】順帶取走【B2C計畫】
誰從中將【台灣 - 資訊產業 - 技術】出賣給【中國共產黨】?




我挺想問問【兩岸促進委員會】的負責人【章孝嚴】與【其子:蔣萬安】,這些都是他們父子親近中國共產黨結果嗎?

新浪 - 微信-抄襲-【蕃薯藤 即時通】

新浪 - 微博-抄襲-【YAHOO部落格】

QQ-抄襲-【蕃薯藤 即時通】

中國淘寶-抄襲-【eBay】

支付寶-抄襲-【Paypal】電子錢包

百度-抄襲-【Google】搜尋網站

美團-抄襲-【PChome集殺價】

滴滴叫車-抄襲-【台灣大哥大 - 線上叫車服務】

京東-抄襲-【Amazon】

優酷-抄襲-【Youtube】

再來一個天大的爭議

中國電信爭議-抄襲-【誰提供 ADSL 專利技術 - 授權?】
https://zh.wikipedia.org/zh-tw/對中國電信的爭議


2023年12月26日 星期二

Dragon Ball / 七龍珠 - YAMOSHI GOD - 初代 賽亞人 (神) 【YAMOSHI GOD】
超級機器人大戰
賽亞人 YAMOSHI 的命名來源?




看過.............

Dragon Ball Super 2 2023: "GOKU ZENO VS YAMOSHI GOD"

線上剪輯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mrfpMcmMCc

雖然全場都是【鬼吼鬼叫】【光線亂閃】【一次次核爆試驗】


發現【海虎】被抄襲作為【初代 賽亞人(神) - 亞莫西 - 】

一、髮型 * 海虎奧加 - 月球之戰 - 型態
二、胸前牙齒吊墜 * 海虎的必備飾品
三、超強戰鬥力 * 達到臨界效應
四、輕鬆打敗【Dragon Ball 世界觀最高統治者 - 全王 (V模式) 】* 【V模式】:暫時比喻成【港漫 龍虎五世 - 戰鬥力天花板 - 征服者
五、【悟空 + 全王】合體成【無限標記】才勉強壓制成功。
* 【七龍珠】世界觀【BUG】在我認為合體也不可能【質量翻倍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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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這些動漫後,我只能說...................有人漸漸把事情,重新組織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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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世界的傳遞

第一次世界大戰【聖經】
第二次世界大戰【摩斯電碼】

從 1991年起...........
第一次 超級機器人大戰 (機動戰士0079)【FC 任天堂紅白機】
第二次 超級機器人大戰【超級任天堂】
第三次 超級機器人大戰【Playstation】

https://zh.wikipedia.org/zh-tw/超級機器人大戰 (遊戲)
https://zh.wikipedia.org/wiki/Category:超级机器人大战系列

然後?稍稍附帶一提【SRX計畫 (Project SRX) 】就有【雷射戰士】的各種特徵。
https://zh.wikipedia.org/zh-tw/雷射戰士
https://zh.wikipedia.org/zh-tw/SRX計畫

如果你弄不清楚【 情報傳遞 】出什麼消息?只能說【沒有跟上情報步調】也是常理!這些【動漫作品】傳遞出的信息?其實很容易理解,那就是一次次的【嘗試】與【突破】,還有一場場解謎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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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YAMOSHI GOD】的命名?

【日本人】接聽未知來電號碼,會禮貌性的口述【啊 ~ もしもし】這極可能是【YAMOSHI】的來源。



2023年12月24日 星期日

誰出賣【B2C計畫】給【中國人民共和國 \ 露天市集 \ 天貓 \ 阿里巴巴 \ 淘寶】
【中國代理人】是誰?
【日本代理人】是誰?
Covid19 實為【牙科醫療器械感染】謊稱 新冠肺炎
阻礙【服貿】就是阻礙兩岸進入【國家 與 國家 的 法案協議】。




前面文章,曾經說【露天市集】與【美國 eBay】的【B2C計畫】遭到【中國國民黨 出賣給 中國共產黨】

那麼有趣的問題就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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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潤發】在 亞洲大陸 的 子公司,有哪些重點產業?
【淘寶】100% 股權
【阿里巴巴】100%股權
【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技術援助,每年營收達【200億】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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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國人民共和國 境內 網路伺服器服務,由誰提供支援?
【中國人民共和國】在【新浪網】的採購合約,只額外增加【微博個人】【微信即時通】兩個項目,服務年限屆滿後,不再續約 將使得 他們整個服務網 停止。

【中國 - 阿波羅新聞網】香港地區

【中國 - 鳳凰衛視】湖南電視台

【新唐人 - 媒體業務】似乎有【香港持股】實際情況可能是【中國國民黨 與 中國共產黨 共同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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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跟著一個奇怪問題是,誰提供【奇蹟 3D online】【王者榮耀 3D online】 給【中國人民共和國】,而且還標註成【中國發行版權】,同時包含【Battle.net & 暴雪】的其他遊戲版權。
【答案】依舊是【中國國民黨】

【背後】可能是【台積電 - 張忠謀】分配【台灣電子 代工 生產線】提供的吸引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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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誰支付【 中國 IBM Think 系列 】的生產費用,還有【專利授權金】?

【答案】應該為【中國共產黨】號稱出資 八百億 買下【 IBM Think 系列】,這結果是【中國人民共和國】有足夠的【個人電腦】,卻沒有健全的網路環境,這鬧出【 Google 退出 中國】甚至連帶造成【 Google Taiwan 蒙受嚴重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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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數位部長 唐鳳】意圖以【工業互聯網】取代【網際網路】造成【產權糾紛】

【答案】【工業互聯網】的基礎是【網際網路】,故而不可能獨立在外,然後?他造成【 Google 安全性衝突 】非常嚴重,【已經造成數十億 Google 帳戶 密碼失效。】

愚蠢到嘗試犯錯也要掌握權力,唐宗翰 號稱【智商 180 】竟以這麼粗俗手段,造成各種使用糾紛。

唐宗翰 父母 通敵 中國共產黨 期間,發生怎樣事情?最大可能是【賀寶芙 (偽美國公司) 】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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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華民國 第14~15任 總統 蔡英文 (中國國民黨 與 中國共產黨,中國政權共同代理人) 】,這爭議是【中國代理人】應包含【中國國民黨 黨員】【中國榮譽國民】【中國共產黨】均為【中國政權 授予 人權資格】,他們就是【中國代理人】。

其影響性包含...........

【蔡英文】主導【民營 太陽能 發電廠】賣電給【台灣電力公司】

【唐鳳 - 唐宗翰】任職【資政】【數位部長】造成【國家資訊系統 錯誤配置】

【陳時中】任職【衛生福利部 部長】主導【Covid19 疫情控制】【Covid19疫苗採購】

據已知消息

【唐宗翰 ( 1922 簡訊實聯制 ) 】
【陳時中 ( 恐嚇 - 中央健保局 - 支付 - 疫苗採購 - 預算 ) 】
【蔣萬安 ( 提案疫苗採購 ) 】
【蔡英文 ( 宣稱 美國提供免費疫苗) 】

皆利用【新聞資訊 - 宣導 Covid19 疫情 - 進行 戒嚴管制 為事實;皆有濫權違法詐財事實。】

捏造 Covid19 疫情期間【蔡英文】【唐宗翰】利用總統府職權壓迫【行政院】實施【簡訊實聯制 追蹤】造成違法事實。

捏造 Covid19 疫情期間【蔣萬安】與【中國國民黨 立委】準備動用【特別預算】向日本採購【 AZ疫苗 】

捏造 Covid19 疫情期間【陳時中】稱【新冠肺炎 - 變種病毒】將持續增加,實際散佈病毒來源竟是【牙醫器械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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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將【中國政權】【台灣政權】做出實質判斷,將形成【對立】【仇視】【排擠】【彈劾】【抗爭】

台灣居民 的【健康、自由、財富】因為【中國政權】與【台灣政權】的對抗?引起的各種紛爭,應以【台灣本地歷史敘述】,不應做【中國政權 歷史 進行敘述】,才能夠堅定維持【台灣獨立】的未來發展。

中國政權 就是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主張 中華民國 在 台灣

【中國國民黨 西元1945年 逐批搭乘船艦 流亡到台灣】稱【中華民國 領土 範圍 亞洲大陸】不含【台澎金馬】,稱隨時準備【反攻大陸】再次統治亞洲大陸。

1996年 台灣 公民直選總統,李登輝當選中華民國第九任總統 ,歷經至此 2023年,李登輝曾表示【台灣制憲】是【台灣獨立】的最後一里路,卻遲遲未能成功。

因為 中國國民黨 主張 中華民國 中國政權 的歷史,造成台灣未能獨立,這是國際社會都眼見的事實。

這包含【中國國民黨 主張 中華民國】放棄參與【國際組織】【聯合國】【世界貿易組織】【WTO】【WHO】【TPP】,藉此一次次證明.........
中國國民黨 為 中國政權 的一部份 不可分割

故此,據 台灣居民 的 獨立意願,應取消【中國人 (中國國民黨、中國榮譽國民) 】在台灣的人權資格,藉此表達台灣正式獨立宣言。

達到【 一邊一國 互不隸屬 】有事就上談判桌,沒事各自回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反服貿 事件】阻礙【台灣】與【中國】進行正式【國與國協商】

過去經由【陸委會】【海協會】進行的一切協議都不是【國家等級】的談判;一但【服貿】進入【正式法案】兩岸必需派出【國家官員】進行正式談判,這就是【國與國對等談判】。

所以【中國國民黨】動員一切勢力背景,積極阻止【服貿】發展至【正式法案】進入【國與國談判等級】。

目前的【服貿】採取由【中國國民黨 夏立言 代表】前往【中國北京】進行【黨對黨談判】,這意味【中國政權 與 中國政權 】進行談判,其中相關利益均不公開為【國家法案】。

蔡英文 執政過程中【服貿】完全由【中國國民黨 單方面主持】完全沒有經過【 中華民國 政府、政策、院會、部門】的審核。

故而?大家將發現【阻礙服貿法案】就是【阻止 中華民國 台灣】在國際公開與【中國人民共和國】進行【國家級 法案協議】。

只要【 服貿 】沒有進入【國與國協商】就只是【中國國民黨 與 中國共產黨】的協商,這就將【台灣淪為 一國兩制 不可分裂】,而這唯一的突破口就遭到【反服貿事件】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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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特殊國與國關係?【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台灣的【中國政權代表】就是【中國國民黨】

這第九個標題是【事實】,那中國國民黨就是【吃裡扒外】的狐狼,中國國民黨就必需解散,而且沒有任何一點可以商議。

台灣現在是【多政黨】【多族群】就不該給 中國國民黨 違法機會!

中國國民黨 以 國家政府之下 民間政黨團體 逾越政府機構職權,這明顯是違法事實。

台灣 包容 中國國民黨 主張 中華民國 在 台灣 並不表示【中國國民黨】可以全權代表【台灣立場】【美國立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話說,三十年前,【洪門】認為應解散 中國國民黨,籌組 親民黨,以此發展台灣國家本位。

但是【中國國民黨】有一群【青幫】稱【兩岸統一】的利益價值稱【台灣是復興基地】!

不論是【軍事】【經濟】【科技】各方面的資源都以【台灣為最】而【中國為次次等】。

這使得【中國國民黨】始終不願意承認【中國是落後國家】甚至連【 已開發國家 】都快稱不上,沒看過有哪個國家在邁向【開發國家之列】時,做出怯步停止。

眼下解決台灣問題就是解散中國政權在台灣,從此實現【前總統 李登輝 稱 台灣制憲立國】的根本。



內湖二店 人資經理 林瑞旦?居然在【yes123人力資源網】發人資管理文;
要知道 林瑞旦 是一個【詐欺資產】【偽造文書】【侵占資產】的賤人!竟然有臉發【人力資源文】




你們知道,誰出違法盜賣【大潤發 資產】嗎?這個人的臉皮,真得是非常厚!


2016/03/04 中興大學 EMBA 上海班 同學們 致贈 感謝獎牌 給 寶成集團 龔總 表示謝意!103班傑出校友OUTSTANDING STUDENTS 點將錄【林瑞旦 大潤發集團 / 華中區人資協理 / 國立中興大學EMBA上海班103班 · 畢業企業參訪特輯 · 廣東篇】

2017/11/20 10:15 中國大潤發賣淘寶 潤泰雙星EPS分別貢獻17.84元和6.7元

2017/11/21 09:33 需錢孔急?尹衍樑降價求售大潤發 折價24.41%

2017/12/08 11:36 折價出售中國金雞母 尹衍樑吐露真心話

2017/12/25 06:54 買到大潤發 阿里巴巴第一刀砍掉飛牛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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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轉載自【yes123人力資源網 : 林瑞旦 - 轉職蠢行TOP 5,可別自毀前程!https://www.yes123.com.tw/aboutwork_2020/article.asp?w_id=2702


* 【橘黃字】是我對此人的【批閱】




大潤發內湖二店資深人資經理 林瑞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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蠢行1 離職原因亂唬爛

NG:身體不好、回家幫忙、出國求學都是很常見的辭職理由,表面合理但暗藏危機,尤其是打算待在相同產業的人更要留意,達人強調:「每個業界圈子都很小。」消息傳回前東家主管耳朵裡,輕則不痛快重則很受傷,日後若因工作重新搭上線,那將是無限尷尬。

OK:真正的離職原因可能是錢少事多離家少,當然也有可能是公司制度或主管管理有問題,遇到開明的長官可考慮冷靜委婉的將問題提出,深談之後說不定前主管也會變成你永遠的職場人脈;遇到閉塞的主管,不妨就用「希望有更深入專業的發展空間(適合轉業後打算待在相同業界的人)」或「希望有不同領域的發展機會(適合轉業後打算轉換領域的人)」的說法,婉轉但又交代了未來動向,相信長官聽得懂你的轉職心意。
ANS:林瑞旦 與 人資助理 吳敏珊 為順利管理【內湖2店】的相關業務,他做出【不配合就開除】,他的主張是拿權就能決解問題,只有別人配合他 (下班後電話騷擾 24小時待命) ,沒有他退讓 (寵老闆) ,你不配和他就是離職,你不退讓他就是離職;你有小孩照顧要你送安親班,卻不幫你加薪,將小孩送安親班,將安親班費用收據丟他桌上的人是【前一任 - 生鮮經理人 / 會計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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蠢行2 惡性挖角很沒品

NG:自己轉投其他公司之後,順手把前東家的原有團隊挖走,絕對是大忌中的大忌,會讓原來主管氣得牙癢癢的。

OK:轉業後還是待在相同產業的人又要注意啦!惡性挖角在同業間最易發生,想用這招來「對付」討厭的前主管非常不智,職場上風水輪流轉,多個敵人不如多個朋友,這種蠢事千萬不要做。

ANS:他為了要處理【訂單】,意圖將【台灣 - 大潤發】也賣給【中國共產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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蠢行3 工作交接一團糟

NG:這是職場最常發生的轉職蠢行,當新同事一問三不知,不但會讓前長官抓狂,也會讓人對你產生不負責任的負面印象。

OK:有時候交接不清其實是長官和員工的認知不同,這時被貼上不負責任的標籤也是很冤,最萬無一失的做法就是在和新同事進行口頭和書面交接之餘,同樣也和長官報備一次,並當面確認是否有要補充的。

ANS:林瑞旦 在 內湖二店 期間,只有一個行為【減薪、降職、調職】,他就那句話【你是員工,他林瑞旦是人資經理,他認為你表現不好就不適合待在公司。】他只要放幾個 林家幫 的 頑劣份子 在員工中就可以搞爛整個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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蠢行4 亂放風聲自作孽

NG:不管你是真的要轉職或是想向長官討甜頭,這種亂放風聲的把戲,只要是有點經驗的主管都很了解,很多是時候只是冷眼旁觀看你要怎麼善後。反過來說,如果不是真的要轉職,就別常把話掛嘴邊,變成放羊的孩子,主管對你也不會有好印象。

OK:沒有別的技巧,不該說的話就是忍、忍、忍!

ANS:林瑞旦 不止 在 內湖二店 放出風聲,要賣掉公司的風聲,還找【金融業者 來 競拍 分店 營業權 賣出 內湖一店 給 IKEA 宜家】,還刻意【每半年發一次獎金,來掏空業主淨利存款】,要知道【大潤發 - 不上市不上櫃 ,不隸屬於 潤泰全、潤泰新 】;你忍耐得越久就越吃虧,吃虧到最後?那叫做【公司虧本營運】【虐待工作人員】【嚴重營業失常】。
在【耗材採購案 - 龔泰旗 事件】發生後,林瑞旦 對此【不聞不問 亦 不做任何評語,不進行任何調查】,因為【 龔泰旗 】找【林豐里 幫他背書擔保】,對於耗材價格爭議,卻是不處理;這意味 林瑞旦 的個人行為 是非常醜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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蠢行5 假離職卻真轉職

NG:有時會遇到同公司不同部門的內部轉職,如果剛好兩邊主管又各據山頭不怎麼投緣甚至是對立的,那真是很難啟齒,最糟的做法就是從原部門辭職離開公司,然後又上門應徵另一部門的心儀職缺,前主管鐵定會有被擺道的感覺。

OK:這是最棘手的情況了,記得一定要先告知原部門主管並懇談。表達自己想發展不同的專業屬性是不錯的說法,如果成功當然是快樂轉職去,如果主管不放人,也展現了自己的溝通協調能力和成熟的應對態度,說不定原主管還會偷偷在心裡幫你加分喔!

ANS:林瑞旦 認為 員工 的向心力就是向 主管負責,並非是【團結分工】【職能合作】來達成。所以?他在【內湖二店】期間,刻意造成各種【交接不明 的 糾紛】,使得員工必需重新處理工作內容。在如此情況下,我對【林瑞旦】的人品評價是【低賤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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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以上情節

對 林瑞旦 的整體評分是【25分 ( 評分為滿百級分,但林瑞旦只有二十五分,僅適合做為 PT勞力人員。)

內湖一店 非 陳家幫份子 需值晚班【全店補貨】,廠商運貨到店要自己補貨上架,日班份子則在公司外到處閒逛去鄰近商場查閱各種貨架拍照,實際上是【閒逛】。

在內湖二店期間,【內湖二店 林家幫 份子】【內湖一店 陳家幫 份子】造成【店員、店經理】的各種糾紛。

店經理 親戚 可以免打卡,因為 打卡鐘 沒有正常運作。

內湖二店 收銀機人員 的【日班人員】【晚班人員】竟發生【同工不同酬】竟可以由【林豐里】【林恩義】直接做主替他們將【時薪 換算成 月薪】甚至加倍離譜,沒有上班找人代為打卡,還能繼續混到月薪資。

在這種情況下,林瑞旦 對【員工管理】或【員工處理】的處理方式是【出問題找課長】【人資經理 就 扣減員工薪資】,再進入【勞資協調】後,他們將所有的員工都開除,只剩下他們自己【林家幫份子】【陳家幫份子】。

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根本不能維持穩定,甚至連【廠商】的盤價都由【人資經理 林瑞旦】去一起進行協商,因為這些協商過程都是【賄賂】【回扣】,只有【店經理、百貨經理、生鮮經理、食品經理、電子經理】才會知道【實際內容】;這就【直接架空】公司的營運業務。

林瑞旦 因為【 吳姓 保安課長 】的 奉承?提供【市調課長 職務 給 吳姓女員工】直接任職課長,他接任市調工作後,每天到公司打卡後,甚至請同事替他打卡,他只需要在外面閒逛即可,然後把【評分表填寫好,貼上照片 交給 經理人 就可以】,簡單說是【一份悠閒差事,在外面到處遊山玩水。】

對 林瑞旦 的整體評語是【臉皮非常厚】【作為非常惡劣】【行為劣俗低賤】,他的業務執行就猶如【土匪惡霸】。

整體條件去看待?答案只有一個【林瑞旦】以非股東身份,意圖將【公司經營權】移轉給【台灣 - 金融業者】時,一個奇怪問題發生在【尹衍樑】並未出面說明,完全由【林瑞旦】【吳敏珊】進行密室協商競拍 分店 經營權,這就是【內湖一店】 土地、店面 都 易主 給【 IKEA 宜家 】的真相。

內湖一店 易主 給【IKEA】後,引發的糾紛就更嚴重,拆樓重新營建的費用,竟然要 大潤發 方面支付多少錢?有興趣去問問【林瑞旦】究竟從中收去多少【回扣】。


一、林瑞旦 的 洞察能力【低劣】
二、林瑞旦 的 執行能力【低劣】
三、林瑞旦 的 業務交涉【低劣】他自許是保密措施,卻其實是扼殺人才。
四、林瑞旦 的 貪汙行為【土匪惡霸】若因為 林瑞旦 已經接受 【賄賂回扣利益】,不願意公開徹查【耗材採購】造成【公司營運虧損】這再再證明【林瑞旦】的行為是【不正當、不善意、不合理】
五、林瑞旦 的 營運業務【低劣】他刻意要求增量銷售數量大的產品,造成進貨漲價,結果收益沒有上升,還要出資處理【滯銷品、過期品】。
六、林瑞旦 的整體素質【低劣】那麼【這樣一個人資經理,他挑選的員工,有極大可能為不良存在。】

最後補充:我確實想殺掉 林瑞旦 , 因為這個人造成的錯誤,不是一般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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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看看【林瑞旦】另外一篇【違心論】的文筆在 2005年九月一日

求職請人引薦,是加分還是減分? 作者/林瑞旦 | 2005-09-01
https://www.cheers.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23850

以俱此文?他自稱是【主講:林瑞旦(大潤發流通事業人力資源處資深經理)】在我來看?他是愛慕虛名的老牲畜。

看看【林瑞旦】引進【林家幫】【陳家幫】進【內湖一店】【內湖二店】造成的糾紛?完全是【親戚族群】在同一間公司,凝聚起【惡勢力】後,造成的問題,他怎樣處理?

林瑞旦先裁撤【內湖二店 非林家幫 員工】,再將【內湖一店員工 陳家幫 員工】移轉到內湖二店,這就形成【林瑞旦 人脈體系】。

告訴你,任何一個聰明老闆都不會將【親戚】放進自己公司,那身為【人資經理 林瑞旦】,竟將老熟人都放在【內湖二店】來【尋求支持者】【組織個人勢力】,簡單講這是【土匪惡霸】。

我在【HR-NO】撰寫德人資議題,全部都是【林瑞旦】沒有能力處理的事情,因為林瑞旦就沒有能力擔當人資經理一職。



2023年12月23日 星期六

于北辰【影片:25分23秒 - 軍人精神病】實施【一日 中國國民黨 就 終身 中國黨員】的愚昧思維!
趙少康 絕對是 惡魔,他深知 台灣獨立 是 正當處理,卻依舊搞出【中華民國】在台灣。




于北辰一貫說謊口吻,使得台灣陷入一國兩制的現象。

何謂,中國國民黨的通病?那是非常病態思維!

【台獨】就是【大義凜然】!這有錯嗎?

中國國民黨 - 反台獨】作業程序就是【支持兩岸統一】【支持一國兩制】【支持一個中國

【25分23秒】後,看到 于北辰 發【神經病】稱信仰【 中華民國 不可動搖 】,這就形成【兩岸統一】【一國兩制】【一個中國】的【 神經病思想 】

這就是【 中國神經病 】的最佳典範

唯有【台灣獨立】才可以脫離【一個中國】【一國兩制】【兩岸統一】的框架!也就是徹底毀滅【中國政權】在台灣。

所以?大家要記得
拒絕 → 中國國民黨 執政
拒絕 → 中國國民黨 參政
這就是達到【台灣獨立】的基本思想。


不踏進【兩岸中華國家】的陷阱中,【台灣】才有未來發展。

【亞洲大陸國家】名稱【中華
【台灣國家】名稱【中華
【兩岸中華國家 是 一個國家 不是兩個國家,這就陷入 一個中國不可分裂 / 一個中華不可分裂】是 基於【中國國民黨 主張 中華民國 在 台灣】就造成一切錯誤。

【中國政權 在 台灣】造成【嚴重困擾】,必需徹底毀滅中國國民黨,才能有一個不受外來政權影響的獨立國家。


在很多清醒理智去看待【中華民國 獨立 七十餘年】簡直是【愚蠢笑話】,該說【兩岸中華國家 維持 國共內戰 1927年 至今都未曾改變。】。

【新疆、西藏】在清朝就不屬【清朝政權領土】,可見得【于北辰】閱讀【中國國民黨 - 歷史教育】後,根本不知道【新疆、西藏】自古不是【中國領土】。

所謂【中國國民黨 的 歷史教育】全都是【殘缺不全】【斷章取義】,這背後的目標是【兩岸中華國家】對【主權】【領土】的紛爭。

要解決這種紛爭的方法是?

一、【解散 中國國民黨】【解散 中國榮譽國民】【停止 中華民國】。

二、【中國榮譽國民】【中國國民黨】全部遣返中國。

這意味著,沒有【中國政權】在台灣主張中華民國就沒有兩岸中華國家紛爭。

中國國民黨 為了不被 解散,將問題敘述成【台灣未定論】,這就是非常恐怖的【寄生政治】。

中國國民黨 寄生在 台灣領土 上,主張他們是 源自 對岸 中國政權 的一部份,且 中華國家不可分裂。


https://youtu.be/6RB7UyJcWak?si=V8_ztTntUxi4Jt1L&t=1523


趙少康 是 資深新聞人士,他對 中國國民黨 的政治行為,始終擁有很大的【政治受益】,這使得【趙少康】與【朱高正】走向分歧。

歷史上,有許多如同 趙少康 ,這般為【名聲】【財富】【權力】就對著世人說謊。

他們皆是利用言語遮掩【真相】扭曲各種現實,只為影響眾人,進而滿足自身。


這就是【國家等級】【軍事等級】【新聞等級】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台灣人遭在【人質症候群】的環境中,逐步遭【中國國民黨】一聲聲催眠敘述【台灣 是 中國 的 領土】。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 英語:Stockholm syndrome )
https://zh.wikipedia.org/zh-tw/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這重點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就是 中國政權】,那麼台灣是不是中國領土?
這重點是【中華民國 就是 中國政權】,那麼台灣是不是中國領土?

職業軍人【于北辰】低聲下氣混到【將級】練出一口荒謬的謊言,這種謊言出自他的【軍旅生涯】中一次次遭到【中國政權】的長久欺騙;爾後他只要再一句句轉述【各種謊言】他就能夠【吃飽飯、過好日子】,這讓他分不清楚什麼是【真相】。

政客出身【趙少康】為求名利雙收,從中長久掌控新聞聲浪,只能繼續【滿口謊言】,說著各種愚弄世人的論調。





#于北辰 #精神洗腦 迫害 #台灣 陷入 #一國兩制 陷阱,這種思維只會使台灣維持在【 #兩岸中華_一國兩制 】

【25分23秒】後,我看到一個 #于北辰 發 #神經病 稱 #中華國家 不可動搖 就 維持兩岸敵對,爭誰是【唯一中國】就一直要統治對方!這就是【 #中國神經病 】的最佳典範。

唯一方法是【台灣獨立】才可以脫離【中華】的巨大錯誤。 如



台灣人很可憐,比你們想得都可憐!
歷史沒有真相、政治沒有真相、國家沒有真相、身份沒有真相。
這就意味【國家主權不存在】【政治權益不存在】【國家尊嚴不存在】【人權資格不存在】
一切全都是【中日】紛爭造成的巨大錯誤,一步步將台灣居民推向【一個中國不可分裂】【一個中國兩種制度】,這現象是什麼?
【平等、自由、民主】全都是虛構假象。



2023年12月16日 星期六

曾被誤解為【蔣經國 - 私生子】 01 ;
【戒嚴令 - 祖籍 不准寫 中國之外的地點,究竟發生什麼事情?】禁台語、禁日語、禁台灣歌謠、禁日本演藝;
到底【 太平洋戰爭 日本 戰敗 多少日本人 遣返 日本?】這沒有答案,沒有遣返就【 228事件 】遭到槍斃、戰死?
返鄉探親 的 中國榮譽國民 變成什麼樣子?




蔣孝嚴 ( 未曾獲得承認,有偽造文書之嫌,曾遭人提起法律告訴。 )
章孝慈 ( 未曾獲得承認,亦未曾主張是蔣經國子。 )
蔣孝勇
蔣孝文
蔣孝武
蔣孝章


我們今天提一下【蔣經國】的私生子,有多少謠傳.....謠言.......臉型頗有相似感的..........

劉文雄 就 曾被認為是【蔣經國 私生子之一】
https://zh.wikipedia.org/zh-tw/劉文雄_(基隆市)

【劉文雄】不同於【章孝嚴】那般不要臉,一向看似低調,在2000年加入【親民黨】後,於 2005 年病逝。

他是【兵荒馬亂】流落到台灣?

還是

【台灣居民】遭強硬加上【中國祖籍】,這種事情?

在台灣居民的戶籍簿本寫上的祖籍【中國大陸 XX 省】全都是【中國國民】【中國革命軍】【中國榮譽國民】搞出來的把戲。

這一搞搞到什麼境地?

台灣有很多【日本地名】都是【日本地主】搞出來的把戲。

台灣有很多【中國路名】都是【中國國民黨】搞出來的把戲。

所以?在 60年代起【戶籍】寫上【日本】的人遭到【槍斃】【冤屈】【慘死】

https://zh.wikipedia.org/zh-tw/臺灣五大家族 在我眼來論【這些名單都是 日本後裔 畢竟他們拿著 山林地契 向 中國國民黨 叫板板 後,【中華民國 戒嚴令】 就直接下達【耕地、房契】外,其餘土地都是【政府 的 國家財產】;一樣有人會嘗試【到處蓋個幾間房子,開墾一些蔬果,弄得這成片土地都是耕地!】,但【日本魁儡政權 中華民國 政府】沒有那樣【傻】,在 1950年代後,有所謂【土地使用登記】再加上【土地稅】,甚至你休耕幾回後,中國國民黨 就找著人 去奪取你的耕地【三七五減租】【耕者有其田】就這麼發生作用;

土地紛爭..........又誰對誰錯?早已分不清楚,只知道【中國國國民黨 -逐漸被稱作- 魔鬼黨】。

背後爭議是【反攻大陸】需要【糧食】【武器】,而這【三七五減租】【耕者有其田】就讓【中國國民黨 一步步獲取 足夠 的存糧】。

當【中國國民黨】有了糧食之後,他們就想【徵兵 - 徵台灣居民當兵】,藉此組織一個曉勇善戰的【台灣兵團】,不願意的人就一個比一個多,多到【戒嚴令】【徵召令】【叫召令】一個個出現。

甚至有【故意整你】一年叫召你六次,弄到你一次次失去工作,你要敢【叫召不到】那就視同逃兵,將被【憲兵、警察】拘捕到案。

把【戶籍、祖籍】都登記成【中國 某一省】,在這種情況下?

為了【保命】顧全家人性命,多半隨隨便便就自稱【祖籍:福建、廣東】比較有點知識水準就自稱【祖籍 - 上海、天津、南京、北京】。

你要是不配合【祖籍 中國】那就是【抵抗 中國政權 統治】將遭到【 228事件 - 二二八事件】一樣淪為槍下亡魂,要知道二二八事件前【全台灣的火車站 設立 拒馬,戶籍身份 祖籍 不是 中國就拖到一邊去打罵繳錢,由區公所人員幫你填寫好資料,送你上車離開。】

跟著【戒嚴令】就開始禁止更多事情【台語】【日語】【歌謠】【演藝】,甚至【台灣 原住民】的族語失傳都與這有非常大原因。

【台語】公開場合 在 公務員 (警察、區長、里長) 面前講 台語 會被處罰,嚴重甚至遭人排擠。
【日語】公開場合 在 公務員 (警察、區長、里長) 面前講 日語 會被處罰,嚴重甚至遭人排擠。
【歌謠】公開場合 傳唱歌謠 會直接被關進【監獄】【吃牢飯】。
【演藝】公開場合 沒有獲批准【劇本、演員】就【演出 - 戲劇、歌劇】會被送進【監獄】【吃牢飯】。


你回去中國【掃墓、祭祖、探親】,只要你稍有一定身份背景,中國共產黨 一定替你找塊小地方【安墳築墓】還登記交付給【當地 公安人員 - 定期巡邏】;這背後重點是【他才懶得理你祖籍是哪,這就一個重點,擺明了你祖先是中國人,你來中國祭祖就搞一些【大祭祀 公祭排場】弄得要三跪九叩,如此一來 那些迂腐的【中共幹部 (中國官員) 】就心情爽。】這究竟是【愚弄別人】還是【愚弄共產黨自己】【愚弄中國人】

總之?這就是一個愚蠢的笑話!

一個返鄉探親的老兵說【1942年 遭 革命軍政府 擒獲移送到台灣的少年兵,40年後返鄉探親,祖墳舊地都給 共產黨 刨開,他們拾走陪葬金銀值錢物品,拿去籌辦人民幣,還是向俄羅斯買軍火也不一定。】

那晚上,他在故鄉的小樓前,拿著從別人家門前拾起的鋤頭,趁夜走上山坡地將 中國共產黨 修葺 過的 祖墳,一鋤頭一鋤頭的挖開看過屍骨後,他知道裡面葬得不是自己姥姥,那麼隔壁墓,肯定不是自己老大爺。

他姥姥以前摔彎手腕骨,這一掘開捏起手腕骨就知是不是。



有不少老兵返鄉探親後,遭遇【中國國民黨】督促他們與家鄉攀上關係,最好是中國共產黨的知識份子,更且是有點見識,不會迂腐愛戴國家就更好,這就更容易組織起【政治背景】。

有些人家族較為特別,他們祖墳在深山野地、密林深處,那返鄉祭祖都是【乘夜色躲進深山老林去,怕共產黨會追上來查探祖墳位置。】

除非在中國的族人,還有些家底環境?否則,那是散去就再也回不得中國大陸,更且尋不到什麼親人;故此,老兵漸漸都知道【返鄉探親】那怕就是看一眼,眼前人有血緣也絕非親人。

中國共產黨 拉一條人 幾百來個湊數,一個個自報家門祖上姓名.............,那結果是【失望】。

那些探回老宅邸去,只知戰爭過後人去樓空,誰先回來誰先佔上就是誰的。

然後?你說要找妹妹、找姊姊、找哥哥、找弟弟.............那是一回回幾十號人來喊親戚,甚至【好說歹說】的安撫返鄉探親老兵一定要認,不認的話?他們很難向上級交代。

這一來一往過了幾數年後,返鄉探親熱結束。

但【中國政治 - 熱】【兩岸經商 - 熱】就開始...........

先是【 中國國民黨 - 虎假虎威 】玩起【兩岸一家親】逐漸將【辜政甫】的【九二共識】曲解成【兩岸統一】。

兩岸經商 在 香港 收【港幣】兌換【新台幣】或【美金】也不願意踏進中國領土一步的商人是非常多,那些新加坡商人也都如此。

這是因為【中國共產黨】會說【貨他們買了,錢也交足你。】之後,那就聲一口口從軟到硬,要你將賺的錢,再拿出來做別項生意;某些商人會賠出一點錢就趕緊拽緊皮箱離開當地。

當你,滯留時間過期前,離開中國領土後,再回來你永遠也連絡不到【別項生意】,因為這些人一個個賊兮,不管你簽下任何契約,甚至找到當初的關係人也不會承認你一張臉一點事,白紙黑字 捺上手印 也都沒有用。

這種行為就如同【中國國民黨 - 林瑞旦】可說一個模子印出來的賤人。

要在中國經商,一個簡單現象是【紙老虎沒有用】,那要找【吃肉老虎】才有用。

在中央要找紙老虎,在內地要找【流氓、土砲】才幫襯得上;找什麼【公安】就未必有用,那些【流氓、土砲】一有機會就向【公安】扔幾罐 老酒頭 (汽油彈) 燒過【公安局】幾輛車、幾間小樓,一溜煙就跑進山裡去狩獵十天半個月也不見人回來,公安不敢追進去,追進去也拿他們沒辦法,等公安混熟深山老林下一秒就淪為一副枯骨 (你混熟他的林子就是逼迫他殺人)

中國人的文化水平落差不是一般大............



侯友宜【掛嘴邊政見:1500萬貸款 免頭期款 - 童課後照顧免費】;
趙少康 稱【內閣制】將引起的紛爭?
【白曉燕命案】是中國國民黨的新聞控制?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ELAs5y46S0


侯友宜 提出的兩項政見?

【6到12歲國家顧,兒童課後照顧免費】

【侯友宜說,年輕朋友買不起房,有時候連頭期款都要存好久,等存好後,又因為物價波動,房屋價格更貴,連住的權利都沒有。因此,侯陣營提出「555方案」,只要青年符合

一、40歲以下青年人,信用無重大瑕疵者;
二、排富(無自有住房與所得限制);
三、限首購;四、轉售限制(閉鎖期最高十年);
五、一生一次,即可享有該政策。

侯友宜針對「555方案」近一步指出,1,500萬額度內最高可全額貸款,免頭期款;
利息補貼0.5%(政府+金融機構);
5年後利息由公股銀行減半碼(0.125%)計算;利息優惠5年。
侯友宜試算,如果購買1,500萬的房子,月付大約1.9萬就可以購買,跟租房負擔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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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此的個人評語:

【兒童課後照顧免費】這點【教師】一定會要求【輪值】【加薪】的條件,我給他的【提示】【教育學分】【 教育實習生】可擔任相關業務,甚至是【替代役:負責相關業務。】再由【學生 線上評鑑 實習教師 資格 (學生可以檢舉 學校、教師 教唆學生影響評分標準)

比較負面的爭議是引起【補習班】【安親班】的反感。若他說說口?也只是一場笑話,因為很多【補習班】【安親班】都有一套【教育秘笈】可以將學校的【各種基礎教育】都扁平化,重點是【家長付錢】不付錢就沒得學,這就回到【填鴨式教育】,暨所謂【死背死記】。


提供【一千五百萬】貸款額度,這爭議是【貸款人 - 償還能力】實際能貸款多少額度?

房屋月租【1.9 萬元】這是非常恐怖的高租金,相當於一般房屋貸款的【最低應繳額 的 1.3 倍】

用這種方式【刺激房屋購買率】並不會實現,若刻意【降低申請資格】【增加貸款額度】還會引起下一波【棄貸:放棄貸款 - 停止支付貸款】,然後【債務】全部由【銀行 自行承擔】這將使得【屋價、償付年限延長、貸款總支付額增加

總結:不知民間疾苦

台灣目前的【定居地】【購屋地】【交通費用】【飲食費用】【生活雜費】【貴重財產】的實際情況?

一般根本無法從中獲得實際幫助,甚至會演變成【失業 = 失去擔保 = 失去一切】這是非常恐怖的金融環境是【銀行 將 必需無條件承購 貸款人 房屋】這勢必造成【銀行】發生嚴重損益。

網路上其他評語:https://udn.com/news/story/123307/7633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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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少康:稱:推動【內閣制】個人覺得【他這是廢話,現在就是內閣制。】這主因是【內閣制:這意思是【國會】替他背責任,他的【一切政見】全部由國會審核推動,若國會不支持他的政見,那他的一切政見就全部打水漂。】

趙少康:稱:推動【十八歲 投票權】【二十歲 投票權】,從前降低投票年齡是【中國國民黨】一直想推動,【原因】是畢業生通通都是【學習 中國國民黨 編撰 的 教課書 從學校畢業 到 社會就業,因此教課書美化 就猶如 催眠要 投票 給 中國國民黨 才能維持【三民主義、五權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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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這個【侯友宜】我挺想知道【白曉燕案】是【新聞控制】嗎?

原因是【中華民國】在 1997 年 中斷邦交【南非大使】撤離,哪來的【南非武官】【官邸】?

https://zh.wikipedia.org/zh-tw/南非聯絡辦事處 中華民國外交部長章孝嚴於1996年12月3日前往南非進行交涉【斷交事宜】並自1998年1月1日起,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

https://zh.wikipedia.org/zh-tw/駐南非共和國臺北聯絡代表處 1996年11月27日,受到南非共產黨等國內親中派壓力的南非政府表示將與中華民國斷交。

https://zh.wikipedia.org/zh-tw/白曉燕命案1997年04月14日 發生白曉燕命案

https://zh.wikipedia.org/zh-tw/南非武官挾持事件1997年11月18日 白曉燕命案 的 涉嫌犯,怎會進入【沒有 邦交】【已經 撤離】【取消 登記】的南非武官官邸?這真得很奇怪!


假設01【1996年初 外交部長 章孝嚴 知道 準備 1997年 斷交,南非大使館在 7 月前就撤離停止運作、沒有邦交,七月之後,哪來得南非武官?甚至是官邸?】

假設02【1997年 預先得知 南非大使館 沒有人居住,這樣就很適合拍片,拍攝各種影片。】

假設03【1998年 互設聯絡代表處】

認真一點看
辦事處的前身是【南非大使館 - 地址:松山區敦化北路205號13樓1301室】。
1967年時,【南非】首次在臺北設立領事館,三年後升格為【總領事館】。
1976年4月26日,總領事館升級為【大使館】。
1997年 南非大使館人員 全數撤離
1998年1月1日,南非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隨後與中華民國終止正式外交關係。故此,台北辦事處亦於同年設立。

這詳細看下去?當初【侯友宜】追查【白曉燕命案】的南非武官官邸在【臺北市 北投區 行義路154巷

按照上述所謂【松山區 敦化北路 205號 南非領事館 升級 總領事館 再升級 大使館

所以?我想問【 1997 年 中止邦交 - 南非大使離境,哪來得【 南非武官 - 官邸 】?

這再回頭看【新北市長-漢子-侯友宜、台中市長-燕子-盧秀燕、高雄市長-禿子-韓國瑜、台北市長-瘦子-柯文哲】並稱【四兄妹聲樂團】加上一個【蔣萬安】這就湊齊【五人】有【鍵盤手、鼓手、主唱、副唱、吉他手】。

在此案中,唯一可以預先知道【南非武官 - 官邸】位置的人?應該只有【外交部長 - 章孝嚴】【中國國民黨】【土地開發商】【營建業者】【房屋仲介商】,所以?章孝嚴涉案可能性就直線上升。


再一個問題?當初【白曉燕命案】 趙少康在節目大肆引用此事件數年之久,甚至各家新聞輪流製作【整個節目時段】的專題報導,這不奇怪嗎?這無疑是【新聞控制】。

這背後,在遮掩什麼事情,在遮掩什麼重大事件?

怕答案是【南非大使館】撤離後,向世界國家譴責【中國國民黨 不放棄主張 日本漢奸 汪精衛 創立 日本魁儡政權 中華民國 領土 包含 亞洲大陸。】以經淪為國際笑話。

https://zh.wikipedia.org/zh-tw/卓懋祺網路搜索 該南非武官姓名後 在 維基百科的敘述,沒有【白曉燕命案 兇嫌】的可能內容。
https://en.wikipedia.org/wiki/Edward_McGill_Alexander 在 維基百科 英文本版,有敘述到一名南非武官和大女兒在 1997年遭到槍傷,這是否指稱【白曉燕命案兇嫌】?

From 1996 to 1997 Col Alexander served as the last SA Armed Forces Attaché in Taiwan. He and his family were taken hostage during their last few weeks in this post,[7]
and both Col Alexander and his eldest daughter were shot and wounded during a failed rescue attempt.


1996 年至 1997 年間,亞歷山大上校擔任最後一位駐台灣的衝鋒隊武官。
他和他的家人在這篇文章的最後幾週被劫為人質,亞歷山大上校和他的大女兒在一次失敗的營救嘗試中被槍殺。


又一個問題,所謂【大使館】在法律上有【等同境外法律適用的條件,使得駐外大使人員都居住同一地,又怎可能有南非武官去居住另一地點?】

暫且查無 南非武官 相片資料,故而懷疑全案造假。

總之?此案疑點重重,更覺得此案完全在掩飾某個真相。

下面是【白曉燕命案】維基百科的紀錄,罪犯指定【侯友宜 】【謝長廷】到場代表警方談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97年11月18日,陳進興於午間闖入台北市一間民宅內,企圖強暴一對沈姓姊妹未果,警方接到民眾報案隨後趕到,但被陳進興逃脫。

陳進興晚間七點多潛入南非武官大使官邸挾持南非大使館武官卓懋祺上校及其太太安妮、大女兒梅蘭妮、三女兒克莉絲汀及7個月大嬰兒小查克共5人為人質,並打電話向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聲稱自己遭到司法迫害,指定要求擔任 台北市刑大 - 大隊長的侯友宜及時任民進黨中評會主委謝長廷、監察委員葉耀鵬,進到南非武官官邸裡談判



經溝通過後,陳進興同意棄械投降;

同時,侯友宜也被現場媒體捕捉到,抱著南非武官的小嬰兒走出官邸,瞬間成鎂光燈焦點,此事讓侯友宜一戰成名並在官邸與犯嫌陳進興對峙。

晚間八點整警方接獲報案趕抵,晚間九點五十分雙方發生槍戰,晚間十點零五分在槍戰中流彈不慎誤擊打傷卓懋祺和大女兒梅蘭妮,晚間十點十三分進入官邸將兩人救出送醫,當晚十二點聯合報記者張宗智首先打電話進官邸訪問陳進興,之後包括臺視主播戴忠仁、TVBS、中視、東森、超視、法新社等國內外十餘家新聞媒體相繼搶線撥打電話訪問。

透過電視台直播,全國觀眾直接聽到陳進興的聲音,談著他犯案的心路歷程,成為臺灣電視史上的奇觀;

各電視台為了佔線而與他持續通話,例如中視當班主播王育誠就直言問陳進興:「你什麼時候要自殺?」,另一位中視當班主播周慧婷則要求他在電話裡唱「兩隻老虎」給孩子聽;

李濤甚至當場公布白冰冰家裡的電話號碼,並要求他撥打。

陳進興在受訪過程中一度動怒,大罵三字經。

此舉造成該電話線路持續占線至次日清晨五點。

早上七點二十分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振興與陳進興用電話製作三小時的筆錄,早上十點四十分警方借提正在收押的陳進興妻子張素貞進屋與陳進興談判後,陳進興於十一點四十八分釋放七個月大的嬰兒小查克,謝長廷於下午兩點三十七分進入屋內與陳進興談判後,陳進興於下午四點三十分再釋放三女兒克莉絲汀,下午五點十六分把兩把手槍交給監察委員葉耀鵬,下午七點五十分釋放太太安妮,並交出最後一把槍給謝長廷之後宣布投降。



2023年12月15日 星期五

中印戰爭 - 【中國人民共和國 1949 建國】【1962年 - 中印邊境戰爭】是真是假?
打不完的戰爭【韓戰】【越南戰爭】【中印邊境戰爭】【泰緬孤軍】真相是什麼?




按照【歷史記述】可知當時【印度民兵制度】並不包含【先進武器 (飛彈、轟炸機、戰鬥機) 】

在這種情況下?

中國共產黨 以 弱肉強食 的軍事,依靠【俄羅斯製 - 坦克砲】【俄羅斯製 - 衝鋒槍】。

https://zh.wikipedia.org/zh-tw/中印邊境戰爭

在這場戰爭中?真的主因是【封鎖 西藏 的外援】? 西藏问题 七萬言書

在我的答案是【追擊 - 日本帝國軍隊 - 野將軍】,畢竟?

越戰 1955 ~ 1975年
https://zh.wikipedia.org/zh-tw/越南戰爭

韓戰 1950 ~ 至今未停止
https://zh.wikipedia.org/zh-tw/韓戰


若 中國人民共和國 不主張 追擊【日本帝國 - 1945 戰敗 - 野將軍】這些日本帝國殘存軍隊,早晚會聯繫上【日本】並就地繁衍生息演化出【下一次 - 侵華戰爭】。

歷史上每一次戰爭過後,最嚴重的戰後問題是【混血兒】和【跨國政治】,一但國內有【異種族認同】【政治族群分化】這種事態?最易演變成【大陸國家 - 政權分裂】。

所以?打擊 日本滯留各地的野將軍 就成為 【親美政策】的第一優先策略。

封鎖【 新疆、西藏、印度 】的往來路線,這就成為【一個主觀事實】,在這背後就有【泰緬孤軍】。
https://zh.wikipedia.org/zh-tw/泰緬孤軍

這所謂【泰緬孤軍】若與該案重疊並證實為【日本帝國軍 - 野將軍】,那【侵華戰爭】與【日本帝國軍事範圍】究竟有多大?

在【台灣】稱【中印戰爭】,但在【中印戰爭】的初期,此案稱作【掃蕩敵寇】若是稱作【敵寇】那遭到掃蕩的就會是【日本帝國軍】或【汪精衛 創立 日本魁儡政府 - 中華民國 - 革命軍人部隊】。

在【中國共產黨】的紀錄資料中【有實際編制 - 中國人民解放軍】都有實際數據,在如此情結下?

中國共產黨不勸降【看似同為 中國人 的 泰緬部隊】嗎?除非這部隊是【日本帝國軍】或【日本帝國軍】 已經 殺光 整個亞洲大陸的【滿清帝國族群】。

這些接連發生的戰爭,判斷 泰緬孤軍 的實際定論,將會是一個重大爭議。

再者?

一個更有趣的問題【中國國民黨 - 採購 - 美式武器】的來源是否為【日本帝國】?

因為【日本 - 明治維新】後,有很多不完整的歷史,證明爭議在【日本 採購 美式武器】【中國國民黨 - 採購美式武器】

但【中國共產黨】軍隊,使用【蘇聯製武器】和【從敵方繳獲各式武器】。

這種情況下,不難想像【中國革命軍】和【中國解放軍】是怎樣一回事?
若果這【字眼】換成【日本帝國軍】和【中國解放軍】是怎樣一回事?

那我們眼下所謂【中華民國】【中國國民黨】都不會被承認為【中國人】,那最多就是【混血兒】。

與【孫中山】【黃興】【蔣介石】【石岡一郎】退守台灣的【將領】,全部都有【中國姓名】,那他們會否也有【日本姓名】?


跟著,更有趣的問題【跨海追兵】到台灣的【中國部隊】是否存在?然後【228事件】上岸的敵軍是【日本帝國軍】還是【中國革命軍】【中國解放軍】?

https://zh.wikipedia.org/zh-tw/二二八事件

這答案絕對是更加有趣!



2023年12月12日 星期二

中國共產黨 - 千人計畫 - 滯留台灣名單,有哪些人?




中國大陸來台就學份子,造成的各種【爭議】至今都未曾公開過他們的身份?

再加上【目前身分證註記資料不足,將造成嚴重危害。】

依據可能關係,需追蹤的【中國人民共和國 - 滯留人口】可能超過【十萬人】,這應當如何處理?

他們的關係人會是誰?
他們鬧出來的【兩岸統一】?
他們鬧出來的【中國高科技】?
全都非常荒謬!


全世界都知道【台灣網域】是【 Taiwan 】的簡寫【TW】這裡是台灣不應稱為中國。

以下這些人,公開支持【兩岸統一】暨【獲得中國共產黨資金援助】,造成爭議非常嚴重,應全部收押監獄服刑期滿身死。


https://zh.wikipedia.org/zh-tw/黃士修 【抗議- 核能發電廠,為 解決中國遭台灣核武攻擊。】
https://zh.wikipedia.org/zh-tw/趙少康 【主張咐合中國國民黨兩岸統一論,獲取各界捐款。】
https://zh.wikipedia.org/zh-tw/黃國昌 【抗議-兩岸進入國與國貿易法案(服貿法案),阻礙實現一邊一國定論。】
https://zh.wikipedia.org/zh-tw/林昶佐 【抗議-兩岸進入國與國貿易法案(服貿法案),阻礙實現一邊一國定論。】
https://zh.wikipedia.org/zh-tw/林飛帆 【抗議-兩岸進入國與國貿易法案(服貿法案),阻礙實現一邊一國定論。】
https://zh.wikipedia.org/zh-tw/太陽花學運 【背景爭議複雜,且偽造身份資料,造成嚴重困擾。】
https://zh.wikipedia.org/zh-tw/黑島童 【背景爭議複雜,且偽造身份資料,造成嚴重困擾。】
https://zh.wikipedia.org/zh-tw/洪秀柱 【與中國國民黨貴夫人幫 (電影:血觀音) 為背景題材,進行貪汙洗錢活動。 】
https://zh.wikipedia.org/zh-tw/韓國瑜 【在中國獲取高等學歷學位,被敬稱做【共產黨 - 中國台灣省 - 第一總書記】】
https://zh.wikipedia.org/zh-tw/蔡英文 【兩岸中國政權 (中國國民黨、中國共產黨) ,共同培養代理人。】
https://zh.wikipedia.org/zh-tw/高虹安 【背景爭議複雜,且偽造身份資料,造成嚴重困擾。】
https://zh.wikipedia.org/zh-tw/蔣萬安 【背景爭議複雜,且偽造身份資料,造成嚴重困擾。】



應效仿【美國分級制度 - 綠卡制度】,對外來人口【核發 - 身份證】做出【特殊註記】不論是【顏色、樣式】都不可以與【國人 - 身份證 - 相同】。

且他們的人權資格,應受到大幅限制,不得經商、不得開業、不得行醫、不得營務、不得打零工、不得依循此申報營利所得稅,才能徹底決問題。

因為【中國國民黨】造成的【兩岸愚昧爭議】只能以【台灣國家】來處理,才能夠得到最佳解答,利益台灣的合理解釋不需考慮中國問題,徹底消滅中國問題在台灣。

故此,【中國國民黨】 暨 【中國榮譽國民】 必需全部進行【徹查人身財產】凡有異常財產者一律優先查封,【金管會 - 監察帳戶操作紀錄,即可將相關財產全數查封。】。

故此,【台灣中國新娘家庭親屬】應【徹查交宜往來狀況】,並將【他們人身財產全部徹查清楚】凡有異常財產者一律優先查封。

從事兩岸經商者,凡有不正常交易事實,應立即凍結資產,進行最大化懲處。





HR , NO!Human Resources,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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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理由
上句:不修一切法,如如是己身。傳其法,授其使,說其名,淪為其用。
下句:你寫得出來其意就傳你【大神威、大魔法,無上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