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的管轄權 ? 啥時候 ? 擴大到 網際網路 ?
臺北市政府 非主管機關 , 更非 主辦單位 ; 臺北市政府 可能會 #挨告 被 #起訴 哦!這個求償起來 ?可能是 #幾百萬 以上的賠償 , 如果臺北市政府 願意編列一個特別預算去 賠償 ? 臺北市議會 是否會願意呢?
至今為止!從【 中國共產黨 蔡英文 】 違反 臺灣本地 行政程序 法規 , 設立【 衛生福利部 統籌 勞保、健保、社福 】後,這個機關就猶如【 科技發展部 】【 數位發展部 】都是【 黑戶 / 黑機關 】。
這種 不務正業 的 操作 ? 想要 跨業務 侵害 其他部門 的 行政業務 範疇 ; 如【 NCC 】【 經濟部 】【 警政 】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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