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

Facebook 又要檢查我實名帳號 15

Facebook 恢復好幾天了!

下星期一,十一月三日,會和大家分享一些事情!


在上星期五,收到 「 台灣 - 新北地方法院 - 檢查署 刑事信件」 的來信


如果對方,想要刑事生效,必須提出我犯罪的事實,若沒有事實?就不是我的錯誤。

這是 AzoFreeware 拖延了半年的上訴嗎?我真想問問協辦警員,對方的提告日期是幾號?

事發日 104年4月 10 ~ 15 日間,而這被提起成刑事上訴?未免太扯了。

如果對方,無法提出完整信息往來,及公開 104 年 3 月 20 日 ~ 104 年 4 月 25 日前後的所有相關事例,我會提出抗辯和求償。


法院字第 >> 104 年度他字第 3004 號 【妨害名譽】

有興趣的人可以去查【開庭進度查詢序號:2420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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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句:不修一切法,如如是己身。傳其法,授其使,說其名,淪為其用。
下句:你寫得出來其意就傳你【大神威、大魔法,無上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