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該推崇【定獻 死刑 半年內 執行】和【擊斃 現行犯】,才不會拖延問題。
省時
擊斃報告書 合情合理 保護社會大眾不受惡勢力威脅。省力
公訴犯罪責任,不需再次複審,也不需要調審。省錢
國際軍火市場量產 .38手槍子彈 每顆 新台幣 10元,養【死刑犯、受刑人】每天需支付超過 新台幣140元伙食費 和 管理費;十元可以搞定的事情 就 不該用 更多費用去處理。解決爭議 擴大死刑適用 條例
一定有人說【情節可憫】那所謂【奈何?英雄做賊!】的劇情?那就該【處罰 政治人物 (未能發揮正當公權力)】【懲罰 行政疏失 (有期徒刑)】【判刑 地方首長 (死刑 最高負責人 唯一死刑)】來有效改善社會問題,這就應該要【 加強 死刑適用條例 】讓大家都要面對死刑。死刑有什麼作用?
政治犯:
延遲立法罪,適用死刑依據。背棄立法罪,適用死刑依據。
違背立法罪,適用死刑依據。
政治背信罪,適用無期徒刑。
金融犯:
危害金融罪,適用死刑依據。破壞金融罪,適用死刑依據。
洗錢交易罪,適用死刑依據。
金融詐欺罪,適用死刑依據。
現行犯:
重大惡意傷害,適用死刑依據。重大重傷人身,適用死刑依據。
重大破壞公務,適用死刑依據。
團體犯罪:
造成社會動盪罪,適用死刑依據。造成團體犯罪者,適用死刑依據。
造成結社犯罪者,適用死刑依據。
自首 減免罪刑
以前的 幫派份子 一向都稱 自首 的 俗辣、垃圾、不懂事,這恰好滿足【逃亡擊斃 = 合法死刑】,追緝 現行犯 過程 不慎 誤傷 民眾 為 正當執行 時,均為依法執勤維護大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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