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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 星期三

1995年起【交通部 - 中華電信】承包【撥接網際網路服務】後.......
【日本 - 軟體銀行】
【臺灣 - 試用軟體/軟體盜版】
演變出什麼情況?
【中華電信 ADSL】與【SONY ADSL】究竟是怎樣一回事?




投資日本軟體銀行的計畫在【 美國 的 勸阻下停止 】,因為全部的專利權都是【美國主導】。

在此種情境下?發生一系列詭譎問題?

一、盜版軟體 逐漸猖獗,他們拿著【試用軟體】的名義【低價販售 正版軟體 提供試用機會】,藉此避過美國的違法懲罰。

二、日本 軟體銀行 的 仲介買賣條件?僅基於 日本 軟體銀行 自身承包 的軟體服務,受限於 來源方授權經銷範圍。

三、【臺灣 ACER 宏碁電腦 與 美國微軟 簽約】販售電腦費用包含【一套 微軟視窗作業系統 或 再加購 Office95 或 Windows Plus套件 】,此案延伸出【 版權 不包含 升級 更新服務 】,此案鬧到最後?僅【 企業廠商 獲得 升級 更新服務 】。

在以上三案件中?擴展包含【 ASUS 、 捷元 、 聯強 】都遭受同樣糾紛,且延伸向【購買用戶】【專業用戶】【企業用戶】【客製化用戶】,總金額曾經估算超過【1200萬美元】於2004年估計累積【7300萬美元】,且每一次【 微軟視窗 跨版本 】都有嚴重盜版問題發生。

四、基於【硬體專利權】發生【各種軟體功能應運而生,專利權 牽扯到 電子硬體產權 就形同失去軟體產權 。】此問題在美國同樣如此,使得無數軟體開發商轉向發展【電子遊戲】來獲取利益。

五、當【 Google Mart / Google APP 市集 】正式營運後,發生各家 Android 平台授權軟體發生差異,還包含有【 木馬程序 / 惡意程序 / 偵測程序 】;當【 Google 重組 Mart 為 Google PLAY 】後,日本軟銀 控訴 Google 違反合約;有趣問題在【 日本 軟體銀行 】以何種方式簽約參與【Google MART】,答案是【 Linux 計畫 共享軟體 】;故而?在此案中【 Google Android 】與【 Linux 】為不同產物下,【日本 軟體銀行 敗訴】。

六、日本 軟體銀行 在此案中 利用【Google MART】洩漏【 APK 封裝技術 】違反 美國聯邦政府 的安全措施,使得【 Android Studio 】決定將架構變更,廢除 日本軟體銀行 提出【 APTX / XAPT / APKX 】擴展編碼 計畫,藉此避免 日本主導 Android 的軟體營運業務。

七、至今為止 遭廢除的 Android 舊有不安全代碼 均與【 日本軟體銀行 有 相關業務糾紛 】,但基於【 Android 擁有獨立硬體 / 共通硬體設計 / 相容軟體設計 】已經不在是【 Linux 框架 設施 】。

八、【1998 ~ 2005年】【 中華電信 ADSL 】【 SONY ADSL 服務項目 2006年歇業 轉交付給其他 ISP公司 】的最終收費方共同為【 中華電信 數據分公司 】,但這項授權源自於【 PlayStation 的 網路支援 設計 開發案 】當時?【 PlayStation 2 】【 PlayStation 3 】【 Microsoft XBOX 】都在【 測試相關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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