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倍券?騙很大!先消費再領獎金?全都是騙!
一、基本消費【刷3,000 / 領2,000】找誰領?銀行直接撥2000給你嗎?【中間差額】是考驗【先行消費能力】嗎?
二、然後?那個啥技巧?說【 現金、信用卡、ATM 】都可以【提領三千、再送你兩千】。
三、這種遊戲規則?這是要證明普遍消費能力有三千元基準?再回饋兩千元消費補助,等於實際消費一千元,還保障消費差額兩千元。
四、這背後的目的是啥?
A:證明儲蓄帳戶事實
B:證明消費薪資穩定
C:證明市場物價合理
搞【三倍券】不如乾脆一點,重訂國家物價指標,凡超過一千元的商品,先全部降百分之四十(降價低後於1000元採二進位取四捨五入),不願意降百分之四十就下架禁售,再來談誰的價格正常。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歡迎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