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NO

2014年10月31日 星期五

以後不再看紐約時報

https://tw.news.yahoo.com/紐時-台灣是亞洲同性戀者燈塔-034059229.html


看到這篇新聞.............

我相當不滿,明明燈紅酒綠的紐約...夜店......文化.........就是同性戀文化的起源,為何?不稱【紐約市同性戀者的指標、美國是同性戀合法王國】這樣的標題?



同性戀這個詞,已然成為一種【廣告炒作】的議題,不再具備社會感官。

每次?出現類似同性戀的抗爭活動,幾乎都是作秀,甚至是亂七八糟的抗議活動。

如果?同性戀的歷史,在中外歷史中?幾乎都是性消費的表現,並非是合理的心理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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